《礼记》•杂记下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非为人丧,问与赐与?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它如奔丧礼然。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礼记·杂记下》现代汉语翻译:

如果有父亲去世的丧事,如果母亲在父亲去世前又去世,那么在处理父亲的丧礼时,先穿服丧衣物,丧事结束后再脱去丧服。即使遇到叔伯兄弟或堂兄弟的丧事,也如同处理父母之丧一样,必须先服丧,待丧事结束后再脱去丧服。如果丧期是三年,那么在“既顈”(即孝服期结束)之后,其“练祭”和“祥祭”的方式都与正常三年之丧相同。

如果王父(祖父)去世,还未举行练祭与祥祭,而孙子又去世,这种情况仍要与王父的丧事相连,视为其延续。在办丧期间,若听到外人去世的消息,应到别的房间哭泣;入内祭奠完毕后,完成祭奠仪式,然后离开,换上丧服重新就位,就像刚担任职位时的礼仪一样。大夫、士等要与国君共同参加祭祀,如果在“视濯”(洗浴准备)之后父母去世,仍要继续参加祭祀,但要安排在不同的宫殿。祭祀完成后,脱去丧服,从国君门外离开,哭泣后回家,其余礼仪则与奔丧相同。如果还未完成“视濯”,则应派人通知国君,通知的人回来后,再进行哭泣。若遇到叔伯兄弟、姑母或姐妹的丧事,只要在夜宿之后,就可以参加祭祀。丧事完成后,从国君门外离开,脱去丧服,然后回家,其余礼仪也如奔丧一样。如果在同一个宫殿,则应安排在另一个宫殿。

曾子问孔子:“卿大夫将要担任祭祀中的主祭人,已经安排住宿了,但突然有内亲(如兄弟)去世,该怎么办?”孔子回答:“应到国君的宫殿中居住,等待丧事处理完毕,这是符合礼制的。”孔子还说:“主祭者戴着冠冕出场时,卿、大夫、士都要向他行礼,主祭者必须低头致礼,且必须有前导人员陪同。”

父母去世,准备祭祖时,如果兄弟去世,应在下葬后举行祭礼。若兄弟与父母在同一个宫殿,则即使仆人、妾室,也必须等下葬后再举行祭礼。在祭礼中,主人的升降、散席,参与祭礼的人员也应随之散去,即使是在“虞”(初丧)或“附”(补祭)阶段,也一并如此。从诸侯到士人阶层,小祥祭时,主人喝祭酒时自己用嘴轻轻尝一口(哜),而宾客和兄弟则只需轻轻啜一口(啐);到了大祥祭,主人轻轻尝一口,宾客和兄弟都可饮酒,这是可以的。凡是参与祭礼的丧服者,必须向宾客告知祭品准备情况,而不能食用。

子贡问丧礼事宜,孔子说:“恭敬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哀痛,最次是节俭。人的情绪要与实际情况相符,悲伤的神情要与服丧的等级相匹配。”子贡又问关于兄弟丧礼的问题,孔子说:“兄弟之丧,其道早已记载在书籍中了。”君子不应剥夺别人的哀伤,也不应强求别人放弃哀伤。孔子说:“少连和大连能很好地守丧,三天不松懈,三个月不停止,一年内心哀痛,三年内持续忧伤,这都是东夷地区人的特点。”

三年之丧期间,说话不说话,回答问题不提问;居住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庐),屋内的室壁上抹泥(垩室),不与人共同坐席;在屋子里,除非有特别原因,否则不进入母亲的房间;即使是疏远的亲属,也住在这个房间,不搭庐。搭庐是表示哀伤的严格方式。妻子应尊敬叔父、姑母及姐妹,她们应像对待兄弟一样对待他们。长、中、下等殇(年幼夭折的)应像对待成年兄弟一样对待。亲人去世后,外亲丧事可免除;兄弟之丧,内亲丧事也需免除。在对待君主之母与妻子时,应视为兄弟对待。在面部表情上,同样不进食。在丧期结束后,出门行走时,看到相似的人会感到震惊,听到他们的名字也会内心震动。吊唁死者时,探问病情,表情和神情一定要与常人不同。只有能做到这样,才真正能守三年之丧。其余的日常行为,应直接按照正常方式来,这才是正确的。

“祥”是主人脱去丧服的标志,通常在黄昏定期举行,早晨换上常服。祥祭时,使用原来的丧服。子游说:“完成祥祭后,即便是原本不需穿白色丧服的人,也应穿白色丧服,之后才换回常服。”如果在袒露身体时,大夫到来,即使在行奔丧之礼时也不应跳踊,而应恭敬地行拜礼,之后再恢复跳踊,然后换上常服。对士人来说,完成丧事后的跳踊后才换上常服,不需要再恢复跳踊。上等大夫举行“虞”祭时,用“少牢”祭品;完成“卒哭”(下葬后祭礼)时,附祭也用“大牢”。下等大夫举行“虞”祭时,用“特牲”祭品;完成“卒哭”后,附祭都采用“少牢”。祝官称卜葬与“虞”祭,子孙自称“哀”,丈夫称“乃”,兄弟称为“某”,兄弟的“卜葬”则称为“伯子某”。

古代无论贵贱,都可拄拐杖。叔孙武叔上朝时,看到一个工匠用拐杖推动车轮,才有了“只有爵位高的人才能拄拐杖”的规定。用布巾吃饭,是公羊贾提出的。

“冒”是指遮盖身体的布。从穿丧服到完成小敛(包裹尸体),若不设“冒”,身体将暴露,所以必须在穿丧服之后才设立“冒”。有人问曾子:“既已送走尸体,又将剩余的衣物包好,这就像吃完饭后将碗饭包好一样吗?君子吃完饭,是否也要把碗饭包起来呢?”曾子回答:“你见过隆重的宴席吗?在宴席上,吃完之后,三牲的肉食被收进宾客处。这是为了表达哀痛!你见过大宴席吗?”这难道不是在问别人如何应对丧事,和如何接受赐予吗?

三年之丧期间,遇到他人赠送酒或肉,必须三次推辞,主人穿着丧服接受。如果这是君主的命令,就不得不接受,然后将酒肉上献。丧中之人不应主动赠送他人,但若他人赠送,即使酒肉,也要接受。从父兄弟以下,在下葬后丧期结束,可以赠与他人。县子说:“三年之丧,如同被砍断一般严重;期丧(一年之丧),类似于削去锋角。”在三年之丧期间,即使穿的是功服(次等丧服),也不应去吊唁别人,从诸侯到士人阶层都如此。如果穿着丧服前往吊唁,应穿相应的丧服前往。期丧者,十一月行“练”(简服仪式),十三月行“祥”(除去丧服),十五月举行“禫”(完全脱去丧服)仪式。“练”期间可以吊唁,下葬后进行“大功”吊唁,哭泣后退场,不再参与政事。期丧阶段,在丧前可前往乡里吊唁,哭泣后退场,不再参与政事。大功丧期,吊唁时等待,不再执事。小功、缌麻之丧,则可以参与公务。朋友间相见,需退场时应以“相趋”方式,从宫门退下;相互作揖时,以“哀次”方式退场;相互询问时,等坟墓封土后退场;相见时,应退场;朋友之间举行“虞祭”和“附祭”后退场。吊唁,若不从主人处接受,称为“非从主人也”。年四十者,应持“綍”(绳索)。乡里五十岁者随从进行“反哭”(下葬后回返),四十岁者待“盈坎”(坟墓达到完成状态)。

在守丧期间,即使饭菜难吃,也必须吃饱,否则会耽误事务,这不符合礼;吃饱了而忘记哀伤,也不合礼。如果眼睛看不清,耳朵听不清,行动不端正,又不懂得哀伤,君子会感到痛心。所以有疾病时饮酒食肉,在五十岁不会因此过度悲伤,在六十岁不会悲伤,七十岁饮酒食肉,都可能是死讯。在服丧期间,有人召自己吃饭,应不去。大功以下的丧服,下葬后若到别人家去吃饭,其亲友一同吃饭,非亲友则不食。在大功服期间,仅可吃菜果,喝水和清淡的饮品,不能用盐和奶酪。如果无法进食,盐和奶酪也可食用。孔子说:“身体有疮要洗,头有伤要洗头,生病时可以饮酒食肉。过度减瘦是病,君子不会这样做。过度哀伤而死去,君子称之为没有后代。”

在没有出殡或返哭之前,任何人都不得免除在丧礼中的哀悼。所有丧事中,从小功以上,除了“虞”“附”“练”“祥”等仪式外,都不允许沐浴。在疏衰(轻丧)期间,下葬后,若有他人请求见,可以见面;若无人请求,就不见面。小功丧者,若有请求,可见面。大功丧者,不得携带礼物(执挚)。仅在父母丧期,即使有流泪,也不得向他人露面。三年之丧,完成“祥”后才能参与政务;期丧,完成“卒哭”后才能参与政务;九月丧,下葬后参与政务;小功、缌麻丧,下葬后参与政务。曾申问曾子:“哭父母是否有固定的哭声?”曾子回答:“一个婴儿在路上失去了母亲,怎能有固定的哭声呢?”

下葬后,对祖先的称呼要避讳。对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母、姐妹等要避讳。子女与父亲同避讳。母亲的讳名,在宫中要避讳。妻子的讳名,不提于其侧;与从祖兄弟同名者也要避讳。如果在守丧期间加冠,即使三年丧期,也可以。在冠礼仪式中,进入礼堂后,先哭泣,三次行踊礼,然后才出门。大功丧期结束,可为子女加冠、嫁女。父亲则在小功丧期结束后,可为子女加冠、嫁女、娶妻。即使自己也穿小功丧服,只要“卒哭”之后,也可以加冠、娶妻;若为下殇(年幼早夭者),则不行。凡是穿丧服加冠时,丧服的袖口要宽大。

父亲有丧事,宫中的儿子不参与音乐活动。母亲有丧,宫中听到声音不奏乐。妻子有丧,不奏乐于她身边。大功丧将至,要回避琴瑟演奏;小功丧至,音乐可稍停。姑母与姐妹的丈夫去世,其家族中无兄弟,应由丈夫的同族人主持丧事。妻子的家族,即使关系亲近也不能主持。若丈夫家族已无同族,则由前后家或东西家协助;若无,由里尹主持。有人认为应由丈夫家族主持,可附属于其亲属。

穿麻布衣服(丧服)的人不束带,持玉器时不能穿麻布。麻布不得加在丝织品上。国家禁止哭丧,那就要停止早晚的祭奠。就位时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儿童哭丧不哀痛,不跳踊,不拄拐杖,不穿麻衣,不住庐。孔子说:“伯母、叔母,穿着疏衰,跳踊时不要中断。姑母、姐妹的丧服为大功,跳踊时要中断。能懂得这一点的人,真是通晓礼制啊!通晓礼制啊!”

世柳的母亲去世时,由左边的助手扶灵;世柳去世时,由右边的助手扶灵。右边扶灵,是世柳的随行人员完成的。

天子吃饭用九颗贝壳;诸侯七颗,大夫五颗,士三颗。士人三个月内下葬,下葬当月举行“卒哭”仪式;大夫三个月下葬,五月举行“卒哭”;诸侯五个月下葬,七月举行“卒哭”。士人举行三次“虞”祭,大夫五次,诸侯七次。诸侯派人吊唁时,其程序是:含(安葬前的准备)、襚(衣物)、赗(财物)和临(祭拜)要同一天完成;如果时间有差,按照此顺序进行。卿大夫生病时,国君要多次探望;士人仅探望一次。国君对卿大夫,于下葬时不食肉,于“卒哭”时不奏乐;对士人,下葬时不奏乐。抬棺时,诸侯有五百人执绳,四组各执绳,司马执铃,左右各八人,匠人执羽葆(旗帜)驾棺。大夫的丧事,抬棺者为三百人,左右各四人执铃,以茅草为装饰驾棺。

孔子说:“管仲制作的簋(食器)装饰精美,头饰用红色,树上有旗帜,还设有反坫(放置酒器的台),是贤德的大夫,但难以位居高位。晏平仲祭祀祖先,连豚肉都不掩住豆(盛器),也是贤德的大夫,但难以处在下属位置。君子上不僭越上位,下不压迫下位。”

女性在未服三年丧时,不能越过封地去吊唁。如果服三年丧,那么君主夫人回乡时,应以诸侯之礼进行。夫人到达时,从侧门进入,从侧阶登上,国君在东侧席位。其余礼仪如同奔丧相同。嫂子不抚摸叔父,叔父也不抚摸嫂子。

君子有三种烦恼:不知道,怕听不到;知道了,怕学不到;学到了,怕做不到。君子有五种耻辱:占据职位却无言论,是耻辱;有言论却无行动,是耻辱;获得后又失去,是耻辱;土地充足但百姓不足,是耻辱;人数平均却倍增,是耻辱。

孔子说:“遇到灾荒年成,应骑劣马出行。祭祀时,只用较小的牲畜。”

在恤由去世时,鲁哀公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人丧礼,士人丧礼由此被记录下来。子贡去观看年终祭祀。孔子问:“赐,你感到快乐吗?”子贡回答:“全国的人都像发狂一样,我不懂什么是快乐。”孔子说:“百日的年终祭祀,一日的丰收,这不正是你所不了解的?若过于紧张,文武君王也无法维持;若过于松弛,文武君王也不会这样做。张弛有度,才是文武之道。”

孟献子说:“正月到来,可以向天祖行祭;七月到来,可向祖先行祭。”七月举行禘祭,是由孟献子制定的。夫人不再由天子直接任命,自鲁昭公开始。外宗(外族宗族)的夫人,地位与内宗(本家宗族)相同。

马厩失火,孔子向乡里的帮忙者鞠躬致谢。向他们鞠躬,士人一次,大夫两次。这也是相互吊唁的方式。孔子说:“管仲遇到强盗,抓了两人,上位者认为他们可以任用,说:‘他们所结交的人都是正直的!’管仲死后,齐桓公让他家人穿丧服,从此之后,官员们在他人丧礼中也会为家人穿丧服,从管仲开始,这有君主的命令作为依据。”

若在说话中误提了君主的名讳,就必须站起来;若名字与君主相同,就改称字。内乱不参与,外患不躲避。赞礼中,大行仪式用圭。公爵用九寸,侯爵、伯爵用七寸,子爵、男爵用五寸。宽三寸,厚半寸,上端有削,左右各一寸半,为玉器。藻饰有三采六等颜色。鲁哀公问子羔:“你的饮食应如何定?”子羔回答:“是文公以下的臣属。”

宗庙建立后要举行“衅”仪式。其程序是:祝官、宗人、宰夫、雍人,皆穿爵弁(礼帽)和纯衣。雍人擦拭羊,宗人检查,宰夫位于碑南面,朝东。雍人抬羊上屋,从中堂进入,立于中堂南面,宰杀羊只,鲜血流于前方,然后下堂。门厅、夹室皆用鸡。先从门厅开始,再进入夹室。鸡的血都放在屋下。宰杀鸡时,门厅处杀一只,夹室杀一只。有关官员皆在室前站立,门厅处有官员在门前面对北面。仪式完成后,宗人宣布任务完成,所有官员都退下,然后向国君报告:“某庙的衅礼已完毕。”再向寝宫报告,国君南面面对门内,穿朝服。报告后,官员退下。路寝(正堂)建成后,先考察不举行“衅”仪式。举行“衅屋”(在屋内祭神)是通达神明的道路。凡是宗庙的器物,其名号完成后,都要用小猪、小羊“衅”之。

诸侯出嫁夫人,夫人到达其国时,以夫人之礼办理;到达后,正式入府。使者传话:“寡君不才,无法陪同参与社稷宗庙事务,特派使者某,谨向您通报。”主人回答:“寡君先前已拒绝过,一定不敢怠慢,恭候您进一步指示。”官吏陈列器皿,主人与官员共同接受。妻子出嫁,丈夫派人告知:“某不才,无法陪同共同奉上祭品,特派某向侍者通报。”主人回答:“我的儿子不贤,不敢承受责罚,一定恭敬等候您的命令。”使者离开,主人向其行礼送别。如果有舅父在世,则称舅父;舅父去世,则称兄长;若无兄长,则称丈夫。主人的辞词为:“我的儿子不贤。”如果是姑母或姐妹,也要称其名。

孔子说:“我在少施氏家吃饭,感到饱足,少施氏家给我饭食时,是按照礼节来做的。我祭祖时,起身说:‘粗饭不够祭祖。’我晚饭时,起身说:‘吃的是粗饭,不敢伤害我的孩子。’”

婚嫁时赠送的聘礼是一束,束中含五两,两中含五寻。女子见舅姑、兄弟、姑母与姐妹时,他们都立于堂下,面朝西,背朝北,表示已见礼。见诸父(长辈)时,各入其居所。女子即使未许嫁,年满二十要行“笄礼”,这是礼制。宴饮时,要梳发并卷起头发。

“韠”:长三尺,下部宽二尺,上部宽一尺。离上端五寸处用六寸的爵色丝布覆盖,不至下端五寸,主体为素色,边缘用五种色彩缝合。

(注:原文篇幅极长,内容繁复,属礼制细则,上述为逐句现代汉语解读,力求贴近古代礼仪精神与现实行为逻辑,保持原意与文理,不作夸张或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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