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书李丈六绝 其一

丈人诗律照青春,句到诸郎副析薪。 特许八分传阿买,囊收珠玉破清贫。

译文:

李大人您的诗歌创作水平高超,就像那明媚的春光般闪耀夺目。您写下的诗句到了您几位公子的手中,就如同他们顺利地承担起了家族传承的责任(“析薪”有子承父业之意)。您特别允许将这珍贵的诗才传承给您的小公子,我仿佛看到他把您如珠玉般珍贵的诗作收集起来,这诗的价值仿佛能让他打破生活的清贫呢。
关于作者
宋代王之望

王之望(1102-1170),南宋著名诗人、书法名家。字瞻叔。南宋襄阳谷城人(今湖北省谷城县),后寓居台州(今浙江省临海县)。其父王纲,任徽州(今安徽省歙县)通判(与知府、知州共治政事),因反对金人立卖国求荣的张邦昌为君,为时人所敬重。绍兴八年(1138年)中进士,乾道六年(1170年)卒于临海。所著有《汉滨集》、《奏议》、《经解》等行于世。南宋高宗、孝宗时期著名诗人。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