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王十朋 留别民事堂 留别民事堂 5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王十朋 二年宦东州,民事了无补。 俯仰媿斯堂,何以报明主。 故家萧峰下,归耕及春雨。 平生畎亩心,感槩聊自许。 译文: 我在这东州做了两年官,对于百姓的事务却没有什么实际的补益。 我低头抬头间,都对这“民事堂”感到万分惭愧,我拿什么来报答圣明的君主呢? 我的老家在萧峰山下,我打算趁着春雨回去耕田种地。 我这一生都有着为百姓、为农田操劳的心,感慨之余也姑且自我赞许一番吧。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