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仲自梅屿挐舟招丁道济道揆张思豫及予同饮索诗坐间成六绝七月朔日 赠明仲

君家梅屿我梅溪,一笑相逢郡治西。 要使众山同对酒,芰荷香里具亲携。

译文:

你家住在梅屿,而我家在梅溪,咱们两人笑着在这州府治所的西边相逢。 为了能让咱们和周围的众山一同畅快饮酒,我特意在这散发着菱角和荷花香气的地方,亲自带着酒食来赴约。
关于作者
宋代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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