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邻里携具就弊庐张灯辞之不获因成一绝

凶年犹幸在家乡,邻里相过具豆觞。 我辈忍将灯照眼,游人多是火烧肠。

译文:

这首诗题目的意思是,元宵节的时候邻里带着酒食到我家来张灯庆贺,我推辞却没能成功,于是写成了这首绝句。下面是这首诗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幸好啊,就算是在这灾荒之年我还能留在家乡。邻里们相互往来,带着豆制的菜肴和美酒来到我家。 我们这些人又怎么忍心只顾着让灯光闪耀来愉悦自己的眼睛呢?要知道,外面那些游赏的人中,大多正处在饥饿煎熬、痛苦难忍的境地啊。
关于作者
宋代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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