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何子应 其三

公作皇华使,予乘郡守轓。 江湖吴芮国,襟抱杜陵尊。 翰墨频挥染,诗文细讨论。 新编刊未就,楚些已招魂。

译文:

你作为朝廷的使臣,身负皇命出使远方;而我则乘坐着郡守的车驾,在地方任职。 我们都在这曾经属于吴芮的封国之地,也就是如今的江湖之畔。我们胸怀宽广,有着像诗圣杜甫那样的高尚品格与远大抱负。 平日里,我们频繁地挥毫泼墨,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细致地讨论诗文,分享彼此的见解和感悟。 原本还计划着将你新编的诗文刊印成册,可还没等这事情完成,却只能像《楚辞·招魂》里写的那样,为你招魂了。
关于作者
宋代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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