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文送鹿肉

太尉前军得活鹿,使君慇懃分我肉。 定知应是秦失余,苗裔仍为世人逐。 使君好客今平原,秋浦楼头罗水陆。 青州从事嘉屡拜,白鹿山人赐新沐。 社风留客去未得,清溪山头两经宿。 频将口腹溷使君,大嚼戏吟诗一幅。

译文:

富文(或许是一个人的称呼)送我鹿肉 太尉带领的前军捕获了一头活鹿,州郡长官(使君)十分殷勤地分了鹿肉给我。 我猜想这鹿肯定是秦朝丞相赵高“指鹿为马”事件里剩下的鹿的后代,它的子孙如今仍然被世人追逐捕杀。 这位使君如同古时好客的平原君一样,在秋浦楼头摆下了丰富的水陆盛宴。 美酒(青州从事代指美酒)频频敬我,我就像获得了新的沐浴般身心舒畅(白鹿山人可能是作者自称,这里说得到使君的厚待如获新生)。 聚会的热闹氛围留着我无法离去,我在清溪山头已经住了两晚。 我频繁地因为自己的口腹之欲去打扰使君,于是大快朵颐一番后,开玩笑地写了这一首诗。
关于作者
宋代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