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王十朋 夏四月不雨守臣不职之罪也将有请于神雨忽大作陈贺州有诗赞喜次韵以酬 其三 夏四月不雨守臣不职之罪也将有请于神雨忽大作陈贺州有诗赞喜次韵以酬 其三 3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王十朋 贺州贺雨句如何,不减夔州梦得歌。 更有一犁江上曲,它年传诵出金坡。 译文: 贺州你那些庆贺降雨的诗句写得怎么样呢?它们丝毫不逊色于当年夔州刘禹锡所写的诗歌。 更有那如同描绘出一犁春雨耕种景象般的江上歌谣般的好句子,在未来的岁月里,一定会在朝堂上被人们广泛传诵。 注:“夔州梦得”指刘禹锡,他曾被贬为夔州刺史,梦得是他的字。“金坡”这里代指朝廷、朝堂。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