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张珍甫殿院 其四

只有肝尝露,初无舌悔扪。 法行功罪竦,令重阙庭尊。 尽变媮谀俗,仍关佞幸门。 书生在蓬荜,此事付能言。

译文:

我一直都是坦诚地展现自己的真心,从来没有因为说错话而后悔自责。 法律公正地施行,让有罪者和有功者都心怀敬畏;政令严肃有威,使得朝廷的尊严得以彰显。 要让那偷奸耍滑、阿谀奉承的不良风气彻底改变,还要将那些奸佞得宠之人的门路阻断。 我这一介书生,住在简陋的草屋之中,但对于这些事情,我还是有话可说的。
关于作者
宋代李流谦

[约公元一一四七午前后在世]字无变,汉州德阳人。生卒年不详,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以文学知名。荫补将仕郎,授成都府灵泉县尉。秩满,调雅州教授。虞允文宣抚全蜀,置之幂下,多所赞画。寻以荐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力乞补外改奉议郎,通判淹州府事。流谦著有澹齐集八十一卷,《国史经籍志》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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