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南唐吴监岳兼白鹿书院

诛茅一亩竹三椽,绕舍畦蔬满屋荃。 掷廪峰前新庙令,勘书台上老儒仙。 西山草木归吟藁,东汇烟云入瓮天。 合与平庵管风月,便称行守莫称权。

译文:

在这一方土地上,铲除荒草,盖起三间竹屋,屋子周边菜畦里种满了蔬菜,屋内则摆满了香草。 你如今是那掷廪峰前新上任的庙令,又像是勘书台上那位有高深学问、超凡脱俗的老儒仙。 西山的草木景色都被你写入了吟哦的诗稿之中,东边汇聚的烟云也仿佛融入了你那如瓮中天地般的一方小世界。 你本就该和平庵一起掌管这风月美景,就正式称作实任之官,别再用“权”(代理)这个称呼啦。
关于作者
宋代项安世

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