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诗

画邱置学明如星,顽民殄戮何可矜。 井田一变乡校废,斯民何往非干刑。 三复名言子曾子,不独阳肤当守此。 未经师傅儿犹痴,尽在哀矜君勿喜。

译文:

以下是这首诗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当初设立学校教导百姓,那理念就如同天上明亮的星星一般清晰正确。而对那些冥顽不化、违反法令的人进行惩处,又有什么值得怜悯同情的呢? 自从井田制被改变,乡校这种基层教育场所也逐渐荒废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姓们又能到哪里去学习规矩道理,而不触犯刑罚呢? 我反复诵读曾子那意义深刻的名言,觉得这道理不只是当士师的阳肤应该遵守。 孩子如果没有经过老师的教导就会愚笨无知。所以,对罪犯更多要抱有哀怜同情之心,而不要因为惩处了他们就沾沾自喜。
关于作者
宋代项安世

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