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吏行

人逢胥吏面,唾欲捣其胸。 伤哉彼何罪,造化生蛇虫。 田宅世无有,妻孥腹屡空。 人家词讼起,踊跃时命通。 天性本怀恶,煎熬仍怕穷。 得钱即欢喜,道理那能公。 州府珍宝馈,县官筵席供。 吏赃黥且死,州县多宽容。 三尺既虚设,民冤诉高穹。 高穹不垂耳,官吏屋俱丰。

译文:

人们只要一见到小吏的脸,恨不得一口唾沫啐过去,再猛击他们的胸膛。可怜啊,他们有什么罪过呢,是老天爷把他们生成了像蛇虫一样可恶的东西。 这些小吏家里没有世代传下的田产住宅,妻子儿女也常常饿肚子。一旦别人家发生了诉讼案件,他们就兴奋起来,觉得时来运转了。 他们天性里就怀着恶意,又一直担心受穷而备受煎熬。只要拿到钱就满心欢喜,哪里还会顾得上公道正义。 他们会把搜刮来的珍宝拿去贿赂州府官员,还会给县官送上丰盛的筵席。小吏贪污受贿按律本应被刺字甚至处死,可州县的官员大多对他们宽容放纵。 法律既然形同虚设,百姓有冤屈也只能向苍天诉说。然而苍天也不肯倾听,那些官吏却都住上了富丽堂皇的房子,生活富足。
关于作者
宋代陈藻

陈藻,字元洁,号乐轩,长乐(今属福建)人,侨居福清(今属福建)之横塘。屡举进士不第,终身布衣。师事林光朝高弟林亦之,并称城山三先生,倡行伊、洛之学于东南。闭门授徒,不足自给,游食东南各地。后林亦之四十年卒(《宋元学案》卷四七附录林希逸《乐轩诗筌序》),年七十六尚在世(本集卷三《艾轩老先生文集刊传》)。理宗景定四年(一二六三)赠迪功郎,谥文远(《宋史》卷四五)。著作由门人林希逸编为《乐轩集》八卷。清乾隆《福州府志》卷五九、光绪《福清县志》卷一三有传。 陈藻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乐轩集》为底本(其中卷一至卷三为诗),酌校他书引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