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一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译文:

我信步走出山前的山坡,远远望去,景象让我内心不禁惊恐。 脚下没有百尺的溪流奔腾,头顶没有千年的树林遮阴。 品德高尚的人留下了至理名言,我再三感叹那如同金玉般珍贵的话语。 千万不要去饮用那名为“盗泉”的水,千万不要在恶木的树荫下歇息。
关于作者
宋代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