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 其三○

事事物物间,私皆在所涤。 一裘憾虽微,子路必勇克。

译文:

在每一件事、每一样东西当中,个人的私心杂念都应当被清除干净。就像子路,即便有一件皮袍这样微小的憾事,他也必定会勇敢地去克服改正。也就是说,我们要时刻反省自身,哪怕是很细微的私心或小毛病,都不能忽视,要有勇气去将其消除。
关于作者
宋代陈淳

陈淳(一一五五~一二一九),字安卿,学者称北溪先生,龙溪北溪(今福建漳州)人。孝宗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乡贡进士。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朱熹知漳州,淳执贽从学,延置学宫。曾权长泰簿(本集卷四《权长泰簿喜雨呈郑宰》《解职归题主簿轩壁》)。宁宗嘉定十年(一二一七)预特试,明年授安溪簿,未及上,十二年卒,年六十五。有《北溪大全集》五十卷等。事见本集附录宋陈宓《北溪先生墓志铭》、门生陈沂《北溪先生叙述》,《宋史》卷四三○有传。 陈淳诗,以明弘治三年抚州守周梁石刻本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北溪大全集》(简称四库本)、清乾隆四十八年陈文芳刻本(简称陈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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