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林尹仲

八年前会晤,犹忆刺桐乡。 君眼虽非白,吾颜已过苍。 有求皆妄想,无欲是良方。 不学神仙术,他时共一觞。

译文:

八年前我们曾有过一次会面,我还清楚记得你在桐乡为官的那段过往。 你的眼睛虽不像年轻人那样黑白分明、炯炯有神,但我的容颜却早已变得苍老憔悴。 人若有各种不切实际的欲求,那全都是虚妄的幻想;而不被欲望所牵绊,才是修身养性的好办法。 咱们也不用去学那些虚无缥缈的神仙之术,等以后找个时间,一起举杯畅饮。
关于作者
宋代陈宓

陈宓(一一七一~一二三○),字师复,学者称复斋先生,莆田(今属福建)人。俊卿子。少及登朱熹之门,长从黄干学。以父荫入仕。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调监南安盐税(本集《丁巳选调》)。历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安溪县(明嘉靖《安溪县志》卷六)。七年,入监进奏院,迁军器监簿。九年,因建言忤史弥远,出知南康军。任满,改知南剑州,创延平书院。十七年,命知漳州,闻宁宗卒,乞致仕。理宗宝庆二年(一二二六),起提点广东刑狱,未上,主管崇禧观。绍定三年卒,年六十。追赠直龙图阁。有《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二十三卷等。事见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四,《宋史》卷四○八有传。 陈宓诗,以清抄《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藏南京图书馆)为底本。底本形式尚整饬,但错漏极多,除少量酌校有关书引录,大量明显形误字、别体字径改;涉及文义的误字,改后加校;部分无法确定的错漏,加校。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