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眉州挽诗 其一

士为谋身蛇有足,人于嚣讼鼠无牙。 狱书一落于公手,不识从来豪大家。

译文:

如今的士人啊,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就像是画蛇添足一样,做着多余又不该做的事;人们在喧嚣的诉讼之中,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鼠,无理却还乱争一通。只要案件文书一落到于公的手里,他根本不会去管当事人是不是那些向来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
关于作者
宋代魏了翁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师、秦国公,谥文靖。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