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国

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 既然严像设,亦复奠朝晡。

译文:

在扶桑国呀,有这么一个人,他可以七天不吃东西,始终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既然庄重地摆放好了先人的画像等祭祀用品,那自然也会在早晨和傍晚按时进行祭奠。
关于作者
宋代林同

林同(?~一二七六),字子真,号空斋处士,福清(今属福建)人。以荫授官,弃不仕。恭帝德祐二年,元兵破福清,被执,不屈死。有《孝诗》一卷,刘克庄为之序(《后村大全集》卷九六)。元《昭忠录》有传。《宋史》卷四五二《忠义传》事迹不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六四已作辨正。 林同诗,以顾氏读画斋刊《南宋群贤小集》本为底本,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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