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三年九月受命来岭外七年十一月得请知济州感恩顾己喜不自胜留诗四 章以志岁月 其一

镇抚四夷吾道在,可怜壮志日因循。 四年尽瘁今归去,不负斯民只负身。

译文:

在嘉祐三年九月我接受任命来到岭南之外任职,到嘉祐七年十一月终于获得批准去济州任职。我心怀感恩,回顾自己的经历,喜悦之情难以自抑,写下这四首诗来记录岁月,以下是第一首的意思: 我始终坚信只要秉持着我的治国理念与道义,就能够镇抚四方的少数民族。只可惜啊,我那满腔的壮志豪情,却一天天地在时光中被耽搁、被消磨。 这四年里我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地为这里付出,如今终于要离开了。我没有辜负这里的百姓,可却感觉有愧于自己啊。因为在为百姓操劳的过程中,我没能实现自己最初的抱负,让自己的壮志被岁月蹉跎。
关于作者
宋代李师中

李师中:(1013-1078) 字诚之,楚丘 (今山东曹县东南) 人。登进士第。仁宗朝,提点广西刑狱。历天章阁待制、河东都转运使、秦凤路经略使、知秦州。后为吕惠卿所劾,贬和州团练副使,稍迁至右司郎中。著有《珠溪诗集》,词存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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