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赵必? 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 其一一 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 其一一 18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收藏 宋代 • 赵必? 水月一联诗,桃杏不敢近。 卷锦归之梅,梅花无可逊。 译文: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你写下的这“水月”一联诗句,文采斐然,那桃杏之景都不敢靠近这诗句的光芒。 就如同展开华美的锦缎一般,这精妙的诗句应当归属于梅花,因为梅花的高洁品质和这诗句一样,没有什么可以让它逊色的地方。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咏物 托物寄情 写花 抒情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关于作者 宋代 • 赵必? 赵必?(一二四五~一二九五),字玉渊,号秋晓,东莞(今属广东)人。宋宗室。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进士,初任高要尉,历摄知四会县、南康丞。帝昺祥兴元年(一二七八),文天祥开府惠州,辟为摄惠州军事判官兼知录事。宋亡,隠居乡之温塘村,足迹不入城市。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卒。有《复瓿集》。事见本集末附志传、行状。 赵必?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清道光十年诗雪轩刻《秋晓先生复瓿集》(简称诗雪轩本)。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纠错 纠错内容 *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