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乐陵王伯年太子传

酷哉武成,枉杀乐陵。 一步一杖,遶堂土頳。 投之池中,池水尽赤。 其妃哀号,至死不食。 其指其手,拳不可擘。 九院之后,小尸犹在。 骨碎肉烂,绯袍金带。 一袍有靴,一髻有解。 哀哉呜呼,此儿何罪。 贼人之孤,负人之托。 毒如豺狼,险如谿壑。 身自为孽,其子受之。 扼咽蒙头,连颈横尸。 报应如此,其来勿问。 与其自杀,不容尺寸。 我哀其愚,作为此诗。 永贻厥鉴,勿为险欺。

译文:

这其实不是古诗词,而是一篇古体诗形式的叙述诗,下面是它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那武成帝高湛真是残酷至极啊,他冤屈地杀害了乐陵王高百年。高百年被虐杀时,每走一步就被打一杖,绕着堂前行走,地上都被鲜血染红。 之后高百年被投入池中,池水都被他的鲜血染成了红色。他的王妃悲痛地号哭,从此绝食,直至死去。她的手指和手掌紧握成拳,都无法掰开。 在九院的后面,高百年小小的尸体还在那里。他已是骨碎肉烂,但身上还穿着绯红色的袍子,束着金腰带。有的地方袍子还连着靴子,有的发髻还是散开的样子。 唉,可悲啊!这孩子有什么罪过呢?武成帝残害别人的孤儿,辜负别人的托付。他的心肠比豺狼还要狠毒,为人阴险得像深谷一样难以测度。 他自己作下了孽,他的儿子们也遭到了报应。他的儿子们有的被扼住咽喉,有的被蒙住头,最后一个个都横尸在地。 报应就是这样啊,这因果由来就不用细问了。与其自己把自己逼上绝路,不如多留一点宽容的余地。 我为武成帝的愚蠢感到悲哀,所以写下了这首诗。希望能永远留下这可以借鉴的教训,人们不要被阴险之人所欺骗。
关于作者
宋代徐积

徐积(1028—1103)北宋聋人教官。字仲车,楚州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门外,故自号南郭翁。生于宋仁宗天圣六年,卒于徽宗崇宁二年,年七十六岁。政和六年(1116),赐谥节孝处士。家乡人为其建 “徐节孝祠”,明清两代均有修缮,毁于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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