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范丞相忠宣公六首 其一

曳杖三朝老,持衡一品尊。 忽同秦逐客,几见楚冤魂。 公衮方还第,輀车已及门。 遗言不须记,一一表中存。

译文:

这位手持拐杖的老臣,历经了三朝的风云变幻,身为一品大员,秉持公正权衡天下,地位尊崇至极。 然而,他却突然遭遇了如同当年秦国驱逐客卿那样的不公对待,几乎落得像楚国含冤的屈子一般的悲惨境地。 刚刚他才脱下三公的礼服回到家中,可那载着灵柩的丧车就已经来到了门前。 他临终前其实不用特别去记录遗言,因为他一生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都已经清晰地写在那一篇篇奏表之中了。
关于作者
宋代毕仲游

毕仲游(一○四七~一一二一),字公叔,郑州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初以父荫补太庙斋郎,后与兄仲衍同举进士。历霍丘、柘城主簿,知罗山、长水县。哲宗元祐初,除军器监丞,改卫尉寺丞。召试学士院,同试者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等九人,仲游擢第一。除开封府推官,出为河北西路、河东路提点刑狱。召权礼部郎中,又出为秦凤路、永兴路提点刑狱,改知耀州,因苏轼党狱调知阆州。徽宗即位,迁利州路提点刑狱,改知郑州、郓州。在淮南转运副使任上入元祐党籍,降监嵩山中岳庙。后出籍,管勾西京留守御史台,提举南京鸿庆宫,致仕。宣和三年卒,年七十五。有《西台集》二十卷(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宋史·艺文志》作五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卷,以为“亦几几乎还其旧矣”。事见宋陈恬《西台毕仲游墓志铭》(《永乐大典》卷二○二○五),《宋史》卷二八一有传。毕仲游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武英殿聚珍版本(简称殿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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