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五十三首 其五四

干茆近火,理合先燋。 滴水生冰,事不相涉。

译文:

干茅草靠近火,按照常理来说,那肯定是会先被烧焦的。而滴水能生成冰,这两件事之间其实是没有什么关联的。 这里其实蕴含着一种对事物因果和逻辑关系的思考,干茅草遇火燃烧是符合一般认知的因果,而滴水成冰和干茅遇火是不同逻辑下的事情,没有必然联系。
关于作者
宋代释克勤

释克勤(一○六三~一一三五),字无著,号佛果,彭州崇宁(今四川郫县西北)人。俗姓骆。为南岳下十四世,五祖法演禅师法嗣。历住妙寂、六祖、昭觉等寺。徽宗政和中诏住金陵蒋山,敕补天宁、万寿。高宗建炎初,又迁金山,赐号圆悟禅师。改住云居,复领昭觉。绍兴五年卒,年七十三。赐号灵照,谥真觉禅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作正觉)。事见《鸿庆居士集》卷四二《圆悟禅师传》,《嘉泰普灯录》卷一一、《五灯会元》卷一九有传。今录诗七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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