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刑部王侍郎诗二首 其一

诏跸南来首赐环,清名谁不仰高山。 独操廷尉平反柄,徐步文昌侍从班。 曾子哀矜情得后,臯陶明允罪疑间。 中朝正赖公持议,那得超然便不还。

译文:

皇帝的车驾南行之后,您首先被召回朝廷,您那清正的名声,谁不敬仰,就像仰望巍峨的高山。 您独自秉持着廷尉为冤屈者平反的权力,稳步进入尚书省成为侍从之臣。 您就像曾子那样,在审案时怀着哀怜之心,能够洞悉实情;又如同皋陶一般,在判罪存疑时秉持着明察公正。 朝廷正仰赖您来主持公正的议论,可您怎么就超脱尘世,一去不返了呢。
关于作者
宋代汪藻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学家。字彦章,号浮溪,又号龙溪,饶州德兴(今属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贯婺源,后移居饶州德兴(今属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韩驹学诗,入太学,喜读《春秋左氏传》及《西汉书》。崇宁二年(1103)进士,任婺州(今浙江金华)观察推官、宣州(今属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属安徽)通判等职。《全宋词》录其词4首。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