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十八

吾家多有田,不善广平王。 有钱怕不用,身死留何益? 承闻七七斋,𫏐施鬼来吃。 永别生时盘,酒食无踪迹。 配罪剔受苦,隔命绝相觅。

译文:

我家有很多田地,但比不上广平王(或者广平玉,此处存不同校勘说法)。手里有钱却舍不得花,人死后钱留在世上又有什么用呢? 我听说人死后要做七七斋,暂时准备些酒食供品,让鬼魂来享用。但人一旦离世,就永远告别了生前用餐的场景,那些酒食很快就没了踪影。 人死后可能会因为生前的罪愆遭受惩罚、备受痛苦,阴阳两隔,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再也无法相互寻觅相见。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