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二十七

得钱自吃用,留着柜里重。 一日厥摩师,空得纸钱送。 死入恶道中,量由罪根重。 埋向黄泉下,妻嫁别人用。 智者好思量,为他受枷棒。

译文:

我先解释一下诗里不太好懂的词,“厥摩师”在梵语里指死亡;“恶道”在佛教中指地狱、饿鬼、畜生等受苦的地方。以下是这首诗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人要是得了钱,就自己拿去吃吃喝喝、好好用掉,要是把钱一直留在柜子里,那它不过是越来越重的一堆财物罢了。有一天死亡突然来临,自己什么都带不走,只能落得别人拿些纸钱来送葬的结果。 人死之后如果进入了地狱、饿鬼、畜生这些受苦的恶道,仔细想想,这实在是因为生前犯下的罪孽太重了。人被埋到黄泉之下,没过多久,妻子就会改嫁,成为别人的妻子。 聪明的人啊,真该好好想一想,何苦守着钱财,最后却要为这些身外之物在死后遭受地狱的枷锁和棍棒之苦呢。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