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三十二

一种同翁儿,一种同母女。 无爱亦无憎,非关后父母。 若个与好言,若个与恶语。 耶娘无偏颇,何须怨父母。 男女孝心我,我亦无别肚。

译文:

有这样一种情况,孩子们有的和父亲亲近,有的和母亲亲近。这既没有特别的喜爱,也没有什么憎恶,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后爹后妈。 有的孩子能得到好言好语的对待,有的孩子却会听到不好听的话。其实父母并没有偏袒谁,如果是这样,又何必去埋怨父母呢?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能对我有孝心,我对待他们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