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三十八

有钱惜不吃,身死留妻儿。 只得纸钱送,欠少元不知。 门前空言语,还将纸作衣。 除非梦里见,触体更何时。 独守深泉下,冥冥长夜饥。 忆想平生日,悔不著罗衣。

译文:

我给你写了这篇诗,同时附上序,这是第三十八首。 有些人有钱却舍不得花,自己死了之后钱财都留给了妻子和儿女。 到最后,亲人们只能烧些纸钱来送他,可这些虚的东西,他生前欠自己的享受根本不知道补回来。 亲人们在门前空口说着思念的话,还烧些纸做的衣服。 除非是在梦里相见,不然什么时候还能有身体上的接触呢? 死去的人独自守在深深的黄泉之下,在昏暗的漫漫长夜中忍受着饥饿。 回忆起自己活着的时候,真后悔没有穿上那华丽的绫罗绸缎啊。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