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四十四

地下须夫急,逢头取次捉。 一家抽一个,勘数申未足。 科出排门夫,不许私遮却曲。 合去取正身,名字付司录。 棒驱火急走,向前任缚束。

译文:

地下的地府急需人手干活,只要碰到合适的人就依次抓去。 每家抽取一个人,仔细核对人数,发现还是不够。 于是就按照户籍挨家挨户摊派壮丁,不允许私下隐瞒、歪曲实际情况。 应该去服役的就要本人前往,把名字登记交给司录。 官差们拿着棍棒驱赶着壮丁们,火急火燎地催促他们快走,任他们将壮丁们捆绑约束。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