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 六十四

贪痴不肯舍,徒劳断酒肉。 终日说他过,持斋空饿腹。 三毒日日增,四蛇不可触。 天堂未有因,箭射入地狱。

译文:

有些人贪婪又痴迷,对财物、欲望等死死执着,怎么都不肯舍弃。这样的人就算戒掉酒肉,那也是白白费力一场。 他们整天都在念叨别人的过错,却只是自顾自地守着斋,让自己饿着肚子,却没有真正的修行和反思。 心中的贪、嗔、痴这三种毒害人心的恶念,在他们的心里一天比一天多。而这贪、嗔、痴、慢这四条“毒蛇”,是万万碰不得的,可他们却任由这些恶念滋生。 他们做的这些,根本没有为自己积攒下能去往天堂的善因。就好像一支箭一样,直直地朝着地狱射去,未来的结果只会是堕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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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