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 七十三

父母生儿身,衣食养儿德。 𫏐托寄出来,欲似相便贷。 儿大作兵夫,西征吐蕃贼。 行后浑家死,廻来觅不得。 儿身面向南,死者头向北。 父子相分擘,不及元不识。

译文:

父母赋予了孩子生命,用衣物和食物养育孩子,培养他们的品德。孩子就好像是父母暂时寄存在这世上的,如同是借出去的东西一般。 儿子长大后去当了兵,到西边去征讨吐蕃的贼寇。儿子出征之后,全家的人都相继离世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再也找不到亲人的身影。 儿子面朝南方,而死去的亲人们头朝着北方。父子之间就这样活生生地分开了,这情形比原本就互不相识还要让人感到痛心啊。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