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久住山,早已离城市。 草屋有三间,一间长丈二。 一间安葛五,一间尘六四。 余家自内房,终日闲无事。 昨因黑月二十五,初夜饮酒醉,两人相浑杂,种种调言气。 余家不奈烦,放火烧屋积。 葛五成灰烬,尘六无一二。 有物荡净尽,惟余空闲地。 自身赤裸裸,体上无衣被。 更莫忧盗贼,逍遥安乐睡。 一等被火烧,同行不同利。
诗偈 四
译文:
我家长久居住在山中,早就远离了城市的喧嚣。
有三间简陋的草屋,每一间长一丈二。
一间屋里安置着叫葛五的物品(这里葛五、尘六可能是作者虚构代指某种东西),一间屋里放着叫尘六的东西。
我自己在这草屋之内,整天清闲得没什么事可做。
昨天正值黑月(农历月末不见月亮的日子)二十五,初更的时候我饮酒喝醉了,葛五和尘六这两样东西混在了一起,还叽叽喳喳地争吵斗气。
我实在不耐烦了,就放火烧了这草屋。
结果葛五烧成了灰烬,尘六也所剩无几。
屋里的东西都被烧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片空闲的土地。
我自己赤身裸体,身上连件衣服被子都没有。
但这样一来再也不用担心有盗贼来偷东西了,我可以逍遥自在、安安乐乐地睡觉。
同样都是被火烧,可这两者(葛五和尘六)的遭遇却大不相同啊。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