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偈 二十八

先须持五戒,方始得人身。 有财将布施,身即不穷贫。 若行十善业,闻道得天人。 天人生灭福,来去如车轮。 有为接梵世,不及一毫真。 更欲谈玄妙,虑恐法王瞋。

译文:

首先必须要持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样才能够获得人身。 拥有财物的时候要去进行布施,这样自身就不会陷入贫穷的境地。 如果能够践行十善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听闻佛法就能得到天人的果报。 但天人所享有的福报也是有生灭变化的,就如同车轮一样来来去去、循环不止。 那些通过有为法想要往生到梵天世界的,比不上一丝一毫的真如本性。 要是还想再去谈论那些玄之又玄的道理,我担心会惹得佛法之王(即佛)生气呢。
关于作者
唐代庞蕴

庞蕴,字道玄,衡州衡阳县人。贞元初,谒石头迁有省,迁问曰:“子以缁耶?素耶?”蕴曰:“愿从所慕。”遂不剃染,世号庞居士。诗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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