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四十七·文三王傳
孝文皇帝有四個兒子:竇皇后生了孝景帝和梁孝王劉武,其他妃嬪生了代孝王劉參和梁懷王劉揖。梁孝王劉武在孝文二年,與太原王劉參、梁王劉揖同一天被封爲諸侯王。劉武最初被封爲代王,四年之後改封爲淮陽王,十二年後又移封到梁國。從最初受封到後來移封,已經經歷了十一年。孝王在十五年時入朝,十七年和十八年連續兩年入朝,都留宿宮廷。次年,他回到封地。第二十一年再次入朝。第二十二年,文帝去世。二十四年,梁王又入朝,二十五年再次入朝。當時,皇帝還沒有立太子,有一次與梁王在宮中宴飲,隨意說道:“我死後,天下萬世傳給你。”梁王推辭謝絕了。雖然他知道這話並非真的,但內心卻十分高興。竇太后也十分喜愛他。春天,吳、楚、齊、趙七國發生叛亂,先攻打梁國的棘壁,殺死了數萬人。梁王堅守睢陽城,派韓安國、張羽等人任將軍抵抗吳、楚聯軍。由於梁國的存在,吳、楚聯軍不敢繼續西進,與太尉周亞夫等人對峙了三個月。最終吳、楚聯軍被打敗,而梁國方面所俘虜和殺害的敵軍人數,與漢軍在漢中所得的戰果大致相當。第二年,漢朝立了太子。梁王最親近,有功勳,又是大國,佔據天下富庶之地,北達泰山,西至高陽,擁有四十多個城,大多是大縣。梁王是竇太后的幼子,深受寵愛,賞賜無數。於是,梁王修建東苑,方圓三百多里,擴建睢陽城七十里,大規模修建宮室,還修築了連接宮殿和平臺的空中通道,長達三十多里。他還獲得賜予天子的旌旗,可以率領千輛兵車、萬匹馬騎出入,出城時鳴警報,入城時鳴蹕,待遇堪比天子。他廣邀天下豪傑,從山東來的遊士沒有不前往投奔的:齊國的羊勝、公孫詭、鄒陽等人。公孫詭善於設計詭計,初見梁王,王就賞賜他千金,官職升至中尉,號稱“公孫將軍”。他製造了數十萬支弓弩,府庫裏積蓄的金錢超過百萬,珠寶器物比朝廷還多。二十九年十月,梁王入朝。景帝派使者帶着天子的車馬,到關下迎接梁王。梁王入朝後,上疏請求留下,於是被留下來。因爲太后的原因,進入宮中時與皇帝一同乘坐輦車,出門時也一同乘車在上林苑狩獵。梁王的侍中、郎官、謁者,都可以登記出入宮廷,享有特殊待遇。景帝下詔說:“梁王雖屬諸侯,卻享有天子之禮。”梁王的奢侈行爲逐漸引起注意。後來,梁王在宮廷中屢次違犯禮法,被御史彈劾,景帝下詔讓他在宮廷中居住,不得過問政事。
不久,有謠言流傳說,梁王與家人通姦,梁王的夫人被誣陷。此事雖無實證,但引起了大臣們的不滿。景帝派官員查辦,發現梁王家中確實有不祥之事。景帝下令將其宮室削減五縣,削去王太后在成陽的封地,並下令處死梁王的寵臣公孫詭,並將公孫詭的首級在市集中示衆。隨後,公孫詭的親信中郎胡等人也被處死。梁國剩下的城池還有八座。梁王劉武去世時,享年四十二歲,其子劉無傷繼承王位,十二年後,劉無傷去世,子劉定國繼位,四十年後,劉定國去世,子劉遂繼位,六年之後,劉遂去世,子劉嘉繼位,十五年後,劉嘉去世,子劉立繼位。
鴻嘉年間,太傅進言:“梁王一連多次違反法令,臣下愁苦,無人敢親近,不能規勸。應命令梁王:除耕作、祭祀外,不得駕御法駕出宮,所有馬匹應移出宮外,兵器和武器要收藏於私府,不得以金錢財寶賞賜他人。”奏章傳到丞相和御史處,朝廷批准。此後,梁王多次私自驅趕宮中的郎官,夜間擅自出宮。太傅多次上奏,梁王被削去封地,每次削去千戶或五百戶,屢次被處罰。
後來,梁王的女弟園子,與劉立的舅舅任寶的妻子有私情。任寶的侄子任昭,成爲劉立的後妻。任昭多次前往園子家喫飯,園子對任寶說:“我喜歡你家的大小姐,想娶她爲妻。”任寶說:“大小姐是姑母,按禮法是不能娶的。”園子說:“這有什麼不可以的?”於是與園子私通。數年之後,永始年間,大理寺官員禹上奏說,劉立對外家(任寶家族)有怨恨,說了一些惡語。有關部門調查,發現劉立淫亂的罪狀,奏請將其處死。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說:“我聽說禮制上,天子應避開外人,不欲看見私生活。所以帝王對私生活從不打聽,也從不聽聞內室之事。《春秋》記載,對親人要隱諱,不可張揚。《詩經》說‘兄弟之間,情誼深厚,不必太遠。’如今梁王年少,有些瘋癲,起初是因惡語被查,但並無事實證據,卻突然揭發他私通之事,這並非當初奏章所指出的內容。梁王的辯解也不服,官員強行定罪,將原本模糊不清的事件定爲重罪,這種做法不但不利於治國,反而污衊了宗室,把宗室的私生活公開傳播於天下,有損宗族的尊嚴,也不符合統治者的美德。我認爲梁王年少,父親又是同父所生的兄弟,年齡相差懸殊。梁國富庶,足以用重金聘娶美女,招來妖豔女子。父親也難免羞辱之情。辦案者竟去搜查其私生活,爲何偏偏挑出這些事?綜合這三點,幾乎不符合人情,大概是因爲心情急迫,說了失言,文吏趁機追查,無法挽回。如果能在初犯時加以寬恕,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一旦查實並提出指控,也應派遣德行高、通曉法律的官員重新審問,查明事實,糾正錯誤,再下判斷,這樣既可維護宗室聲譽,又能洗清恥辱,才真正體現出對宗室的愛護。”皇帝因此擱置了這個案子,不再處理。此後數年,元延年間,劉立因公事怨恨相府掾和睢陽縣丞,派奴僕將他們殺死,又殺奴僕滅口,共殺死三人,傷五人,還強行驅趕二十多名郎官。他上書不奏,還密謀殺害死囚犯。有關部門請求處死,但皇帝不忍心,只削去了他的封地五個縣。哀帝建平年間,劉立再次殺人。皇帝派廷尉賞和大鴻臚由持節前往訊問。抵達後,通知丞相、相府和中尉:“梁王背棄規戒,暴戾妄行,多次犯下死罪,危害百姓。雖然以前屢次得到寬恕,但始終不思悔改,又再次殺人。如今雖得寬赦,但已構成重大罪過,不能容忍。丞相、中尉應親自質問,要求梁王當面承認,否則將收繳王璽和印綬,送交陳留獄。若仍不認罪,朝廷將派廷尉和大鴻臚再次審問。現在命令梁王立即出庭,若再不坦白實情,將依法嚴懲。《尚書》說:'凡再三不改,我將降下命令。'丞相、副相、中尉都應以輔佐爲職,若不能履行責任,使宗室陷入危難,那是誰的過錯?”劉立聽後非常恐懼,摘下帽子叩頭說道:“我年少時父母早逝,孤獨地生活在深宮之中,只與宦官、婢女相處,逐漸受小國風氣影響,性格愚昧,難以改變。過去輔政的傅、相大臣,未能以仁德來教導我,且大臣們普遍崇尚嚴厲苛刻,不斷追究細微過失。奸臣在身邊,左右之人誹謗讒言,導致上下不和,彼此猜忌。宮中哪怕一點小過失,都被人公開揭發。我應當被處以極刑,以儆效尤,但多次蒙受皇恩,得以免罪。如今我深知自己殺害中郎曹將,因寒冬迫近,貪生怕死,故意裝病假裝昏厥,僥倖逃脫了。我願以實情相告,願接受重罰。”當時正值冬盡春來,朝廷大赦天下,此事沒有被追究。
元始年間,劉立因與平帝外戚中山衛氏有往來,新都侯王莽上奏,請求廢除劉立王位,將其貶爲庶人,流放到漢中。劉立最終自殺。二十五年後,梁國被取消。兩年後,王莽上奏,請求立孝王劉武的玄孫之曾孫沛郡卒史音爲梁王,繼承孝王的宗祀。但王莽篡權後,梁國再度被廢絕。
贊曰:梁孝王雖然因愛親而獲得富庶之地,但正因漢朝國力強盛,百姓富裕,才得以積累財富,擴建宮室、衣飾車輛。然而,他的奢侈行爲已明顯越禮,倚仗親權、不知節制,最終因“牛禍”(傳說中一頭牛闖入宮中導致災禍)被罰,最終憂懼而死,令人哀嘆。
(注:原文爲史書記載,語言風格爲史傳體,翻譯中儘量保留原意,同時以現代漢語通順表達,符合一般讀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