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卷十八·志第十三·律历下
推算星体运行方法:
五星运行:
木星:为木星 荧惑:为火星 镇星:为土星 太白:为金星 辰星:为水星
木星数目:一千八百六十万五千四百六十八 伏藏一半平值:八十三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复现日数:三百九十八;余数:四万一千一百五十六 周期日数:残余日数为三十三;余数:二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半 显现与日相距:十四度 平见期间:在春分之前,以四倍计算从立春到日期;小满前,再用三倍乘以从春分到日期,再加上春分时的计算值;白露之后,以四倍乘以从寒露到日期;小暑时加七日;小雪前,以八倍乘以从寒露到日期;冬至之后,以八倍乘以从立春到日期,为减,小雪到冬至之间减去七日。 显现过程:初日行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分,每日递减七十分,一百一十日行十八度、四万七千三百三十八分,之后停留;二十八日之后开始逆向运行,每日退六千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日退十二度、二百四十分;再次停留二十八日。初始日行四千一百八十八分,每日递增七十分,一百一十日行十八度、四万七千三百三十八分,之后隐没。
火星数目:三千六百三十七万七千五百九十五 伏藏一半平值:三百三十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七半 复现日数:七百七十九;余数:四万一千九百一十九 周期日数:残余日数为四十九;余数:一万九千一百六十 显现与日相距:十六度 平见期间:在雨水之前,以十九倍乘以从大寒到日期;清明之前,再以十八倍乘以从雨水到日期,再加上雨水所乘的数值;夏至之后,以十六倍乘以从处暑到日期;小满之后,再加十五日;寒露之前,以十八倍乘以从白露到日期;小雪之前,再以十七倍乘以从寒露到日期,再加上寒露所乘的数值;大雪之后,以二十九倍乘以从大寒到日期,为减,小雪到大雪之间减去二十五日。 显现过程:初在冬至时,二百三十六日行百五十八度,之后每日度数随日数递增或递减;连续三十日,每日减一度;再经过八十六日,每日减二度;再次停留三十八日,不变;再经过十五日,每日减三度;再次经过十二日,不变;再经过三十九日,每日增三度;再经过二十四日,每日增二度;再经过五十八日,每日增一度;再次停留三十三日,不变;再经过三十日,每日减二度,最终回到冬至,二百三十六日行百五十八度。在立春至春分、夏至至立夏期间,每日减少一日;在春分至立夏期间,每日减少六日;在立秋至秋分期间,每日减少五度,根据最初行程的数值和日度数调整。在白露至寒露期间,初始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根据剩余日数和度数计算填充前段数值,每日递增20分,完成所有日度后速度变慢。初始日行分二万二千六百六十九,每日递减一百一十分,六十一日行二十五度、四万五千四百九分。初日增加三千八百二十三分及十七分,速度较慢的周期以母日计算,完成其速度变化后停留十三日。 逆行阶段:在前减度五时,逆行开始,每日退分两万二千五百二十六,六十三日退十六度、四万二千八百三十四分;再次停留十三日之后,再次运行,初始日行分四千三百六十四,每日递增一百一十分,六十一日行二十五度、四万五千四百九分。在立秋至秋分期间,行度增加五度,初始日行度与前相同,速度加快。在冬至时,二百一十三日行百三十五度;连续三十六日,每日减一度;再经过二十日,每日减二度;再次停留二十四日,不变;再经过五十四日,每日增三度;再经过十二日,每日增二度;再经过四十二日,每日增一度;再经过十四日,每日增一半;再经过十二日,再增一度;再次停留四十五日,不变;再经过一百六日,每日减二度,最终回到冬至,二百一十三日行百三十五度。 在前增行度五时,此阶段也相应地减少五度,作为疾行阶段的日数与数值。在立夏至夏至间,初始日行半度,六十日行三十度;夏至至立秋间,也初始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剩余日数也按前述方式填充,逐步递增后最终伏没。
土星数目:一千七百六十三万五千五百九十四 伏藏一半平值:八十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五 复现日数:三百七十八;余数:四千一百六十二 周期日数:残余日数为十二;余数:三万九千三百九十九半 显现与日相距:十六度半 平见期间:在大暑之前,以七倍乘以从大暑到小满的时间;在寒露之后,以九倍乘以从小雪到大暑的时间,增加八日;在小寒之前,以九倍乘以从小雪到小寒时间;在雨水之后,以四倍乘以从小满时间;在立春之后,再以三倍乘以从雨水到立春时间,增加雨水所乘的数值,为减,小寒至立春时减八日。 显现过程:每日行四千三百六十四分,八十日行七度、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分,停留三十九日,之后开始逆行,每日退分二千八百二十,一百三日退六度、万五千九百六十四分;之后再次停留三十九日,同样行四千三百六十四分,八十日行七度、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分,最终伏没。
金星数目:二千七百二十三万六千二百八 晨伏一半平值:一百九十五万七千一百四 复现日数:五百八十三;余数: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六 周期日数:残余日数为二百一十八;余数: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九半 夕伏日数:二百五十六日 晨伏日数:三百二十七日,余数与复现日相同 显现与日相距:十一度 夕平见期间:在立秋之前,以六倍乘以从芒种到日期;秋分之后,以五倍乘以从小雪到日期;小雪之后,再以四倍乘以从大雪到日期,增加小雪所乘数值,为增加,立秋到秋分时加七日。在立春之前,以五倍乘以从大雪到日期;在雨水之前,再以四倍乘以从立春到日期,增加立春所乘数值;清明之后,以六倍乘以从芒种到日期,为减少,雨水到清明之间减少七日。 晨平见期间:在小寒之前,以六倍乘以从冬至到日期;在立春之前,再以五倍乘以从小寒到日期,增加小寒所乘数值;在芒种之前,以六倍乘以从夏至到日期;在立夏之前,再以五倍乘以从芒种到日期,增加芒种所乘数值,为增加,立春到立夏之间加五日。在小暑之前,以六倍乘以从夏至到日期;在立秋之前,再以五倍乘以从小暑到日期,增加小暑所乘数值;在大雪之后,以六倍乘以从冬至到日期;在立冬之后,再以五倍乘以从大雪到日期,增加大雪所乘数值,为减少,立秋到立冬之间减少五日。 夕见过程:百七十一日行二百六十度。在谷雨至小满、白露至寒露期间,每日增加一度,十日行十二度;小满至白露期间,每日增加三度。每日行十二度,冬至之后,每日减少一度,雨水到夏至期间,每日行七度;夏至之后六日,每日增一度。大暑到立秋期间,恢复每日行十二度,到寒露时,每日行二十度,之后六日减少一度。从大雪到冬至期间,每日行十二度且速度变慢。每日递增五百二十分,初始日行分两万三千七百九十一、三十五分,以日为母,四十三日行三十二度。 在前加度时,此阶段依减处理。停留九日后逆行,每日退去半个度,九日退六度,夕伏晨见。每日退去半个度,九日退六度。再次停留,九日后行进,每日递增五百二十分,初始行分四万五千六百三十一、三十五分,四十三日行三十二度。在芒种到小暑、大雪到立冬期间,每日减少一度;在小暑到立冬期间,每日减少二度。每日行十二度,冬至之后,每日增加一度。惊蛰到春分,每日行十七度,之后十五日内减少一度,至夏至恢复为每日行十二度,之后六日减少一度,至白露时完全停止。霜降后,每日增加一度,至冬至时恢复每日行十二度。之后速度加快,百七十一日行二百六十度。前减阶段也相应增加,晨伏。 水星数目:五百四十万五千六 晨伏一半平值:七十九万九百九十九 复现日数:百一十五;余数:四万九百四十六 夕见伏日数:五十一日 晨见伏日数:六十四日,余数与复现日相同 显现与日相距:十七度 夕见时:在立秋之后至小雪之前不可见;在白露之前至立夏之后,有时可见。 晨见时:在立春之后至小满之前不可见;在惊蛰之前至立冬之后,有时可见。 夕见过程:每日行一度多余,十二日行二十度。从小暑至白露期间,行度减半,十二日行十八度,之后八日行八度。大暑之后,每日减少一度,共十六日,行度归零。之后速度变慢,每日行半度,四日行两度。进一步变慢,每日行少半度,三日行一度。在前行度减半时,速度继续变慢。停留四日后夕伏晨见,停留四日,每日行少半度,三日行一度。从大寒到惊蛰期间无此行,之后速度加快,每日行半度,四日行两度,再八日行八度。在大寒之后,每日减少一度,共十六日,行度归零。进一步加快,每日行一度多余,十二日行二十度。最初无速度减缓情况,行度减半,十二日行十八度,之后晨伏。
推算星体平见方法: 各星以伏藏一半减去累计一半实值,再用该数值去除;余数反过来再减去数值,满气日法为日,不满为余,即得到所求年份冬至后平见日和余数。对于金星、水星,在达到晨或夕见伏藏日时,需去除对应数值,得到晨平见或夕平见。 求平见的月日:以冬至到定朔日、余数,加上其后日及余数,满复日再减去,从天正月初开始,依定大小朔除之,余数算外为日,即为星见所在日。求后续平见,也可依前次见日,加上周期(岁一、岁再)减日计算。复日方面,金星与水星依据晨夕见伏日,晨加得夕,夕加得晨。 求常见日:以转法去除上述加减结果,得到日,若余数不满,以余数乘以气日法,得到余数,将日与余数相加,再加减平见日及余数,得到常见日及余数。 求定见日:以已知前后数值通数处理,先减后加常见日,得到定见日余数。 求星见所在宿度: 置入星体定见日、其日夜半所在宿度及分,以该日前后余数,分为前加后减,乘以定见余数,再以气日法去除,得到的结果加入夜半宿度及分,再以星初见与日度差数值,晨减夕加,得到星初见所在宿度及分。 求次日: 每天增加一日所行度及分。若存在增疾或减速,则另设一日行分,据此每日增疾则增、减速则减。若为分数,满法后进位,若母数不等,需统一分母后调整方向。停留则依据前一日,逆行则依减进入虚宿度分,逆行时先加。均以篾法去除,得到转分;若仍有余数,仍记为篾,日日知晓其位置。增加日入前后分值,使结果确定。各行星度,判断内外位置,按月行增减黄道变化推演,无法判断时,则依黄道推算所距日度。前后分值遵循前述前加后减原则。金星、火星等日度数值需按增减确定。当日少度多时,将度数残差与日多度少之度值相减,所得度乘以日数再除,得到分。若未满篾,以日数为母。日少者,度分并减一度;日多者直接为度分,即每日平行分。差行者,需减一日所行日数,再取益疾、益迟分的一半,益疾以减、益迟以加,一日平行分,初日所行分。若计日加减但日数未满未成度,以气日法或度法乘,已行日即日数除,所得加减气日疾法,得到日与度。若不成者,也视为篾。木星、火星、土星,晨有见而夕有伏;金星、水星则夕见后夕伏,晨见后晨伏。但火星初行及后期疾行期间,距离冬至日需按日增减日度计算,应首先置入从冬至日余数累加到当前位置,以判断其与冬至的距离,再以初见与后期疾行初日距离冬至日数进行增减校正,之后依其对应位置的日度数行走。
《隋书》 唐·魏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