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齊文帝即位後,命王昕等人議定朝制。王昕是王遵的孫子,早年就以博學、才能著稱,朝廷多次徵召任用。他最初擔任祕書郎,後升任中書郎、中書侍郎。在朝廷重要事務上,他常與王洪、裴叔業等人並列,以才識聞名。王昕爲人謹慎,善於言辭,每有議論,皆得衆議推重。
王昕年少時便精通經史,博通典籍,尤其擅長《禮記》《周禮》。他曾與同僚討論《五經》義理,對疑難問題反覆推論,往往能得出精闢見解。他尤其重視禮制,認爲“禮者,國之大經”,是維繫政權的根本。他上奏朝廷,建議恢復古代禮制,以整頓國家綱紀,當時衆儒皆稱其言,認爲其見解不凡。
王昕參與制定國家典章制度,曾與徐孝嗣、崔光等人共同編修《麟趾新格》,爲當時法典奠定了重要基礎。他主張寬仁治國,強調以德化民,反對嚴刑峻法。其上奏多以儒家思想爲主,主張“以禮爲先,以仁爲本”,深受朝中儒臣推重。
後來,王昕官至尚書左僕射,兼太子詹事。在任期間,他重視教化,設立學校,廣招賢才,提倡文教,整頓士風,使地方教育逐步興盛。每逢災年,他常上表請求減免賦稅,以安百姓之心。他的政績,尤其在整頓地方吏治、發展教育方面,爲後世稱道。
王昕爲人耿直,不趨附權貴,敢於直言進諫。朝中大臣或昏庸無能,或爲私利所蔽,他常能指出弊端,勸誡君主。曾有大臣驕奢淫逸,王昕上書直言,不避其鋒,最終促使朝廷加以整頓。他主張“清廉自守,以身作則”,認爲爲官者若不以德立身,國家必危。
晚年,王昕因病退居,仍常與學者論學,講授經義,門生衆多。他一生致力於儒學,雖未居高位,但其學識與品格影響甚廣,後世稱其爲“儒林之宗”。他去世後,朝廷追贈驃騎大將軍,諡曰“文貞”。
王昕家族世代爲官,曾出過多名進士與清官。其子王景,早年亦有才名,後任左丞。王昕的門生故吏遍佈天下,許多人在仕途上皆受其影響。他所倡導的“以禮治國”“以德爲本”理念,對後世政治思想有深遠影響。
《北史》評價曰:“王昕才識通達,博貫經史,性情端嚴,有古儒風,可謂一代之儒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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