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二十八·志第八·音樂一
《破陣樂》又稱《凱樂》,是軍隊得勝後奏響的戰功之樂。《周官·大司樂》說:“王師大獻,則奏凱樂。”註文解釋爲“獻功之樂”。又《大司馬》之職規定:“師有功,則凱樂獻於社。”註文解釋爲“兵樂曰凱”。《司馬法》記載:“得意則凱樂,所以示喜也。”《左傳》記載晉文公戰勝楚軍後,振軍凱旋入都。自魏晉以來,鼓吹曲多描寫當時的戰功,可見歷代將士功成,必有凱歌相慶。太宗平定東都,擊敗宋金剛,後蘇定方擒獲賀魯,李勣平定高麗,皆有軍容凱歌入京。然而查證《貞觀禮》《顯慶禮》《開元禮》等典籍,均無相關禮儀記載。今參照古今制度,擬定凱樂的陳設與奏樂儀制如下:
凡有將領出徵,立下大功並獻俘馘者,當日應在東門外設神策兵衛,依照獻俘常儀行事。凱樂採用鐃吹二部,包含笛、篳篥、簫、笳、鐃、鼓,每類樂器各二人,共設歌工二十四人。樂工騎馬執器,按鹵簿之制列隊陳列。鼓吹令丞先行引導,列於兵馬與俘人之前。進抵都門時,鼓吹聲震,依次奏《破陣樂》等四曲。其中《破陣樂》和《應聖期》爲太常原有詞曲,《賀朝歡》《君臣同慶樂》爲新撰之曲。
《破陣樂》詞曰:“受律辭元首,相將討叛臣。鹹歌《破陣樂》,共賞太平人。”
《應聖期》詞曰:“聖德期昌運,雍熙萬宇清。乾坤資化育,海嶽共休明。闢土忻耕稼,銷戈遂偃兵。殊方歌帝澤,執贄賀昇平。”
《賀朝歡》詞曰:“四海皇風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君臣同慶樂》詞曰:“主聖開昌歷,臣忠奏大猷。君看偃革後,便是太平秋。”
當行至太社及太廟門時,樂工下馬,樂器陳列於門外。據《周禮·大司樂》注:“獻於祖。”《大司馬》言:“先凱樂獻於社。”依禮儀而言,社廟之中本應奏樂。然而社廟乃莊嚴之地,鐃吹喧譁,缺乏明確依據,或有失肅敬。故此建議將凱樂陳設於門外,不於社廟內部奏樂。待獻禮完畢後,再依禮引導奏樂。至皇帝所居樓前兵仗旌門之外二十步處,樂工下馬徐徐前進。兵部尚書身披鎧甲執鉞,列於旌門之內中路引導。《周禮》規定:“師有功,則大司馬左執律,右秉鉞,以先凱樂。”註解稱:“律以聽軍聲,鉞以示將威。”如今“聽律”之法已久不傳,故擬僅保留執鉞之儀,以存禮制。其次,協律郎二人穿着公服執旌旗,分列於門下引導。鼓吹令、丞帶領樂工至指定位置列定。太常卿在樂工之前跪下,由其官職人員奏請奏凱樂。協律郎舉旗,鼓吹齊奏,依次演奏《破陣樂》等四曲。樂曲奏畢,協律郎下旗,太常卿再度跪下奏明:“凱樂已畢。”兵部尚書與太常卿退下。樂工們全部退出旌門外後,再引導俘馘入獻並行祝賀儀式。另有專門的獻俘獻馘禮儀,待俘囚引出後,樂工方可退場。
以上奏議,請頒行各部,編入新禮,並令樂工學習演練。
依此奏議施行。
(《舊唐書·後晉·劉昫等史籍選要》)翻譯內容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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