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卷七十八(晉書)·高祖紀四
天福四年春季正月癸卯日,皇帝在崇元殿接受文武百官的朝賀,儀仗和衛兵按舊制陳列。丙午日,皇帝在便殿召見大臣,賞賜羣臣。之後,皇帝下詔命朝廷官員對《編敕》(即國家法律條文)進行修訂。在這一過程中,有官員提出應禁止私鑄錢幣,因爲當時民間鑄幣多摻雜鉛錫,質量低劣,違背國家法規。皇帝採納建議,下令今後嚴禁私人鑄錢,恢復舊時的鑄錢規定。
正月庚子日,發生日食。西京(洛陽)遭遇大水,伊河、洛水、瀍水、澗水氾濫,沖毀了天津橋。癸卯日,任命華清宮使李頃爲右領軍衛上將軍。
正月辛卯日,皇帝下詔,取消當年科舉考試,暫時停辦一年。
二月,百官因天氣陰雨、衣物被淋,未入宮中辦公。
三月,中書省、集賢院等官員開始擬定新的國家法規,共編成三百六十八條,分爲三十一卷。同時,朝廷規定今後所有州縣公私鑄造的錢幣,不得摻雜鉛錫,必須符合標準。
三月,以太子少師梁文矩爲太子太保,致仕退休。
三月,因地方官吏貪污受賄,濮州刺史武從諫被貶回家,沒收其十五萬贓款。
三月,前皇子河南尹重乂的妻子虢國夫人李氏因罪被削髮爲尼,賜名悟因,賜予紫衣、法號和二十年出家僧臘。
四月,河決於博平,導致甘陵地區大水氾濫。
四月,任命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宏文館大學士馮道爲守司徒兼侍中,封魯國公。
四月,皇帝下詔規定:國家政令的執行,只由一位宰相負責,不再多人分管。
四月,原兵部尚書王權被授太子少傅,致仕退休。
四月,任命吳越王錢元瓘爲天下兵馬元帥。
五月,升亳州爲防禦使,仍歸宋州管轄。
五月,司天監馬重績等人進獻新編曆法,朝廷下詔褒獎,命翰林學士和凝撰寫序文,並命名爲《調元歷》。
六月,陳郡百姓王武挖地發現金餅數塊,地方官員將其獻上,皇帝認爲這是地下埋藏之物,非國家寶器,不應入官,命將金子歸還給原主。
六月,西京遭遇大風雨,應天福門的屋瓦被吹飛,屋上的鴟吻全部折斷。
六月,皇帝下詔,暫停當年科舉考試一年。
七月,發生日食。西京大水,沖垮天津橋。
七月,任命定州節度使皇甫遇爲潞州節度使、檢校太尉,任命潞州節度使侯益爲徐州節度使。
七月,御史中丞薛融等上奏,提出修訂國家法律條文三百六十八條,編爲三十一卷,皇帝同意施行。
七月,因地方官員濫收賊人財產,桑維翰提出“今後抓捕賊人,應依法定罪判刑,不得沒收其家產”的建議,皇帝採納此提議,要求全國各州遵照執行。
七月,因地方有“義門”家族(如鄧州王仲昭六代同居,有高規格旌表),建議效仿,皇帝下令:凡無官方敕令、未載於法令的“義門”旌表,應從簡處理。對於李自倫家族,僅在門前建高外門、安設綽楔、左右建臺,臺高一丈二尺,塗白泥、四角漆紅,不得再建高大建築與華美設施,門前植樹由各州量力而行,同籍人戶仍按舊令徵役。
七月,濮州刺史武從諫因受賄十五萬被罷官歸鄉。
七月,故皇子重乂的夫人李氏落髮爲尼,賜名悟因,賜紫衣及二十年僧臘。
八月,皇帝召見宰相,表示:“國家更替,政令革新,應當建立制度,以協調各方利益。今後中書省的印信,只交由一名宰相掌管。”
八月,因大雪天氣持續,京師及各地官員多次上表稱雪災嚴重,朝廷下令拿出薪炭、米糧,賑濟軍士和貧民。
九月,右羽林統軍周密被任命爲鄜州節度使。
九月,婺州升爲武勝軍,列爲節度州。
九月,皇帝在永福殿宴請羣臣。此時,契丹使者訥默庫前來朝貢,帶來牛馬等物。
九月,鮑君福被加授檢校太師、兼侍中,仍兼判湖州軍政。
九月,相州節度使桑維翰上奏:“我州抓獲的盜賊,過去常沒收其家產,請求停止。”皇帝批准,規定今後凡抓捕盜賊,一律依據律法處刑,不得沒收家庭財產。
九月,封唐許王李從益爲郇國公,奉行唐朝宗廟祭祀,服飾旗幟一律沿用唐朝舊制,西京城內的至德宮設爲宗廟,祭祀用品由官府供給。
九月,高麗國王王建派遣使者進貢方物。
九月,中書侍郎、平章事李崧暫代集賢殿事務。
九月,皇帝下令暫停寒食節、七夕、重陽節及十月暖帳期間羣官進貢。
九月,威勝軍節度副使羅周嶽被任命爲給事中,中書舍人李詳改爲禮部侍郎,呂琦改爲刑部侍郎,王松改爲戶部侍郎,閻至改爲兵部侍郎,中書舍人王易簡被任命爲史館修撰,兼管史館事務。
十月,舊昭信軍節度使白奉進去世,追贈太尉。
十月,太常卿程遜在海上遇難,朝廷停止上班一天,追贈爲右僕射。
十月,閩王王昶、威武軍節度使王繼恭派遣僚屬林思、鄭元弼等朝貢,致書朝廷,禮儀不敬。皇帝大怒,下令拒絕接受其貢品,並命令地方各州的運輸物資由林思等人押送回原地。隨後,兵部員外郎李知損上疏,建議將林思等禁錮,並沒收運輸物資。皇帝採納建議,下令將林思等人下獄。
十月,溪州刺史彭士愁帶領錦州、獎州的軍隊以及一萬多名少數民族士兵,侵犯辰州、澧州邊境,湖南節度使馬希範派軍抵抗,雖未獲勝,但成功擊退。
十一月,任命太子賓客李延範爲司農卿。
十一月,皇帝下詔在洛陽建立五座祖廟,祭祀唐高祖、太宗、莊宗、明宗、閔帝。
十一月,祠部郎中、知制誥吳承範改任中書舍人,充任翰林學士;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竇貞固改任御史中丞;御史中丞薛融改任尚書左丞;尚書右丞王延改任吏部侍郎;尚書左丞崔梲改任太常卿。
十一月,史館建議:“應指定一名宰相負責撰寫《時政記》,按年度記錄朝政,以備後世參考。”皇帝同意。
十一月,吏部侍郎龍敏被調任尚書左丞。
十一月,太子賓客楊凝式被任命爲禮部尚書,致仕退休。
十一月,皇帝下令在欒川設立鑄錢爐。
十二月,因大雪,百官未入閣辦公。
十二月,故皇子重英的妻子張氏落髮爲尼,賜名悟慎,賜紫衣及二十年僧臘。
十二月,禮官奏報:“來年春節,王公上壽時,皇帝飲酒三次,分別奏《元同之樂》《文同之樂》《元同之樂》。”皇帝批准。
十二月,禮官又奏請:“正旦上壽時,宮中樂舞未全,可酌情使用九部雅樂與教坊法曲相配合。”皇帝同意。
注:本譯文根據原文內容,儘量忠實於史實,保留原意,同時採用現代漢語敘述,使古代官制、禮儀、事件更易理解。部分細節如人物稱謂、官職名稱、禮儀程序等,依歷史背景適當解釋。原文爲五代後晉時期史料,屬正史性質,翻譯力求準確而通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