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志第五十三·禮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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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爲《宋史》中關於宋代祭祀制度的原文,內容詳實,涉及五帝、感生帝、四方帝、日月五星等祭祀儀式與制度沿革。由於文本較長,且爲古文,現提供其現代漢語翻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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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爲《宋史》中關於宋代祭祀制度的原文,內容詳實,涉及五帝、感生帝、四方帝、日月五星等祭祀儀式與制度沿革。由於文本較長,且爲古文,現提供其現代漢語翻譯如下:)
宋代沿襲前朝制度,在冬至於圜丘祭祀昊天上帝,並以五方帝、日、月、五星等附祀。同時,在四郊分別設立迎氣之壇,專祀五方帝,五方帝各配以五位神明,其他星宿、三辰等作爲陪祀。四郊各壇分別建於國門之外:青帝壇高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壇高六尺,東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黃帝壇高四尺,方七步;白帝壇高七尺,方七步;黑帝壇高五尺,方三步七尺。天聖年間,朝廷命令太常府修繕四郊宮廟,由少府監派遣官員攜祭服供給祠官,光祿寺負責供奉祭品,監祭人員封題文書。慶曆年間,規定祭祀時用羊、豕各一頭,主位設大尊、著尊各兩件,不設犧尊,山罍增至兩件,壇上簠、簋、俎各增加爲兩件。皇祐年間,依據唐代《郊祀錄》規定,各壇廣度爲四丈,壇高採用五行之數(八、七、五、九、六)爲度。嘉祐年間則增加羊、豕各兩頭。
元祐六年,知開封府範百祿上奏:“每年在四郊迎氣,祭拜五帝,輔以五神,是國家最大之祠。古代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共同虔誠從事,以引導四時之和氣。如今由吏部派遣的三獻之官多爲常參官,其他執事人員品級卑微,無法與重要祠廟的儀式相稱。請禮部與太常共同商議,應由公卿官代理舉行。”朝廷採納此議。
景德年間,南郊鹵簿使王欽若上言:“五方帝位板上所列之名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葉光紀’,恐是五帝之名,應謹慎避諱。”禮官反駁道:“《開寶通禮義纂》明確記載這五者皆爲帝號,《漢書》註解中已有明確說法,即蒼帝稱靈符,赤帝稱文祖,白帝稱顯紀,黑帝稱玄矩,黃帝稱神鬥,皆爲美稱,不宜迴避。”至嘉祐元年,因集賢校理丁諷依據《春秋文耀勾》指出這五者確爲帝名,朝廷遂下令太常府去除避諱。
祭祀儀制:皇帝身穿袞冕,祭祀黑帝時則穿裘被袞衣。配位祭祀時,登歌演奏《承安》之樂,其餘儀式與祈谷禮相同。立春祭祀青帝,配以太昊氏,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爲從祀;立夏祭祀赤帝,配以神農氏,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爲從祀;季夏祭祀黃帝,配以黃帝氏,后土、鎮星爲從祀;立秋祭祀白帝,配以少昊氏,蓐收、太白、三辰、七宿爲從祀;立冬祭祀黑帝,配以高陽氏,玄冥、辰星、三辰、七宿爲從祀。南宋沿用此制,在郊外祭祀五帝。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帝王興起,必有感於其中一位。北齊、隋、唐皆有祭祀,隋唐時期將其祖宗升格配享。宋朝繼承此制。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提議:“皇帝以火德承天正統,應以赤帝爲感生帝,每年正月另設祭壇,以符合火德之義。”此事下交尚書省集議,最終採納聶崇義建議,沿用隋代制度,在南郊設立專壇,壇高七尺,廣四丈,每年正月上辛日祭祀,配以宣祖。祭物用紅色公牛一頭、犢一頭,玉器用四圭有邸,幣制與方位相符。次年正月,有司上奏:“上辛日原爲祭祀昊天上帝,五方帝亦從祀,如今另設感生帝之祭,一天內兩處祭祀,顯得繁複。且同時並祀,不符合重大典禮之原則。昊天大祭中,可不設赤帝主座。”朝廷同意。
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判禮院謝絳上奏:“據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共同覈定,擬將宣祖配於感生帝。我查《禮記·祭法》正義,稱祭感生帝應於夏正建寅之月,於南郊舉行,此即配享之文。我認爲感生帝祭禮地位低於祈谷禮,宣祖功業亦不及太祖。今以太祖配祈谷,宣祖配感生帝,合理合禮。唐初武德年間,圜丘、方丘、雩祀以景帝爲配,祈谷、大享以元帝爲配;太宗初年,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元帝配感生帝;高宗永徽二年,祭祀高祖於圜丘,祭祀太宗於明堂,同時感生帝作爲主祭。唐以景帝、元帝爲祖,世代不遷,停止配享,以合古制。臣認爲景帝初封爲唐始祖,與宣祖身份不同。宣祖在唐代,地位應與元帝相當。唐有天下僅三代,景、元二祖已停配,今我朝受命,已有四聖,而宣祖配享未止,恐非前代之本意。請依照永徽故事,停止宣祖配享,改用太宗之制:明堂祭祀真宗,同時感生帝作爲主祭。若依鄭玄之說,則謂五帝迭興,帝王因感而祭,尊於南郊,配以祖輩。若不採用武德、永徽之舊制,則應以太祖配感生帝,正合鄭說。鄭說認爲,非受命之始祖不得配享,故引用周后稷配靈威仰爲例。太祖始創基業,親身接受天命,配享感帝最爲合理。若擔心祭祀時間衝突,可令太宗配祈谷,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臣認爲宣祖既非受命之祖,又非世襲之宗,迭配於帝位,實爲疑點。《禮》曰:‘祖有功,宗有德。’非受命之祖,親盡則除,何況配享?”
翰林承旨李維等人議曰:“《禮記·祭法》正義稱:‘郊,指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此即配享之文。我觀感生帝之禮位,本低於祈谷之禮,宣祖之功業亦不及太祖。今以太祖配祈谷,宣祖配感生帝,既合情理,又合禮制。”朝廷採納此議。
感生帝祭祀儀制: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太史設帝位於壇上,面朝南方,席以稿草;配帝位設於壇上,面朝西方,席以蒲草。配位祭祀時,奠幣奏《皇安》之樂,酌獻奏《肅安》之樂,其餘儀制與祈谷禮相同。
紹興十八年,臣僚上言:“我朝祭祀赤帝爲感生帝,歷代皆以僖祖配享,奉事尤爲虔誠,故子孫繁衍,天恩長存。中興以來,祭祀之禮日趨完備,惟感生帝一祀,因循敷衍,僅以招提寺廟中設酒脯之禮,未加隆重。應下詔有司將其升爲大祀,使天意與民情相通,永續繁衍之福。”朝廷命禮官議定,遂將感生帝祭祀升爲大祀,行三獻禮,使用籩豆十二具,設置登歌與樂舞,於齋宮舉行望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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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宋史·禮志》中關於宋代祭祀制度的翻譯內容,完整呈現了五方帝、感生帝、迎氣之制、禮制變遷等重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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