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六十八·志第一百二十一·职官八等
请官职杂压的等级次序。
官品(绍兴、乾道、庆元年间先后修订确定,其间有官爵、勋位已废除,但制度仍保留,以下列出):
诸太师、太傅、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王,为正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
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大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各部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诸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诸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各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各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各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诸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阁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各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诸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各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诸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阁门祗候、枢密院各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各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各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县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各曹参军、节镇上州各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诸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诸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寨、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宋史》 元·脱脱等)
注:以上内容为南宋官职等级体系的整理与翻译,依据《宋史·职官志》及相关史料进行整理,涉及宋代官制系统,反映了当时文官体系中的品级划分与官职序列。其中“正”为高级,“从”为次级,品级越低,职务通常越基层。部分官职在不同时期有增减,此为乾道、庆元年间定型后的版本。所有品级中,从一品为最高,从九品为最低,体现中国传统官僚体系中的“品等制”。各品级之间存在交叉,实际任职往往依实职而定,品级仅为参考。原文中“已从罢省”系指该官品在某时期被废,但保留制度性记载。翻译内容完整保留原文结构与语义,未作意译或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