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六十九·志第一百二十二·職官九等

職官九   羣臣敘遷 流內銓 流外出官 文散官 武散官 爵 勳 功臣檢校官兼官 試秩 紹興以後階官   文臣京官至三師敘遷之制   諸寺、監主簿,祕書省校書郎,祕書省正字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   大理評事   諸寺、監丞   大理款丞有出身轉殿中丞,元出身轉太子中舍。內帶館職同有出身,或轉太子中允。後族、兩府之家,審刑院詳議,刑部詳覆、詳斷,中書堂後官,轉太子右贊善大夫。   著作佐郎有出身轉祕書丞,內第一人及第太常丞;無出身轉太子左贊善大夫。內帶館職同有出身。特旨轉祕書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太常、宗正、祕書丞,著作郎,祕書郎   殿中丞   太常、國子博士   左、右正言   監察御史   後行員外郎   左、右司諫   殿中侍御史   中行員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   侍御史   前行員外郎   後行郎中   中行郎中   右常調轉員外郎者轉右曹。內有出身自屯田,無出身自虞部,贓罪敘復人自水部轉。水部 司門 庫部 虞部 比部 駕部 屯田 都官 職方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讀,侍講,天章閣侍講,崇政殿說書、開封府推官、府界提點,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點刑獄,提點鑄錢監,諸王府翊善、侍讀、記室,中書提點五房公事堂後官轉左曹。膳部 倉部 考功 主客 金部司勳 祠部 度支 司封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開封府判官,左曹轉左名曹。內無出身只轉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轉右名曹,准此。任三司副使,知雜,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轉左名曹。工部 刑部兵部   帶待制已上職,左右曹、右名曹轉左名曹,仍隔一資超轉。中行郎中轉左、右司郎中。   禮部戶部 吏部   前行郎中   左、右司郎中   衛尉、司農少卿   光祿少卿   太常少卿   司家卿   少府監   衛尉   光祿卿   祕書監   中書舍人   諫議大夫   給事中   太子賓客   工部侍郎   禮部侍郎   刑部侍郎   戶部侍郎   兵部侍郎   吏部侍郎   左、右丞   工部尚尚書   禮部尚書   刑部尚書   戶部尚書   兵部尚書   吏部尚書   太子少保   右僕射   太子少傅   左僕射   司空   太子少師   司徒   太子太保   太子太傅   太子太師   太保   太傅   太尉   太師治平三年,翰林學士賈黯奏:"近者皇子封拜,併除檢校太傅。臣按官儀,自後魏以來,以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國朝因之。《六典》曰:’三師,訓導之官也。’蓋天子之所師法。今皇太子以師傅名官,於義弗安,莫甚於此,蓋前世因循,失於釐正。臣愚以謂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並不可帶師傅之名,隨其敘遷改授三公之官。"詔候將來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師官。   宋初,臺、省、寺、監官猶多蒞本司,亦各有員額資考之制,各以曹署閒劇著爲月限,考滿則遷,慶恩止轉階、勳、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爲右神武將軍,水部員外郎朱洞爲都官員外郎,監察御史李鑄爲殿中侍御史,以仁滌等掌麴櫱、領關征外有羨也。自是,廢歲滿敘遷之典。是後,多掌事於外,諸司互以他官領之,雖有正官,非別受詔亦不領本司之務。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衆,皆無定員、無月限,不計資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時議以近職爲貴,中外又以差遣別輕重焉。   武臣三班借職至節度使敘遷之制   三班借職   三班奉職   右班殿直   左班殿直   右侍禁   左侍禁   西頭供奉官   東頭供奉官   內殿崇班   內殿承製副使,有戰功,並謂曾經   供備庫使   禮賓副使   西染院副使   東染院副使   西染院使   東染院使   西京作坊使   西京左藏庫使   崇儀使   如京使   洛苑使   內園使   文思轉   六宅使   莊宅使   西作坊使   東作坊使   左藏、內藏、左右騏驥、宮苑使   皇城使   遙郡刺史   遙郡團練使   刺史   團練使,遙郡防禦使   防禦使   觀察使   節度觀察留後   節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轉橫班例   通事舍人   東、西上閤門副使   引進副使   客省副使   西上閤門使   東上閤門使   四方館使   引進使   客省使   右內客省使至閤門使謂之橫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謂之東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謂之西班,初猶有正官充者,其後但以檢校官爲之,或領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刺史。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敘遷之制)

以下是《宋史·職官九》的現代漢語翻譯:


官職等級與晉升制度

一、官員的升遷制度

文臣在京擔任官職的,從三師(太師、太傅、太保)開始,依資歷逐步升遷。具體如下:

  • 各寺、監的主簿,祕書省的校書郎、正字;
  • 太常寺的太祝、奉禮郎;
  • 大理寺的評事;
  • 各寺、監的丞;
  • 大理寺的款丞:若已有出身,可升爲殿中丞;若無出身,則可升爲太子中舍。若兼任館職(如翰林院等),則有出身者可升爲太子中允;無出身者則可升爲太子中舍。出身世家或朝廷高官家庭的子弟,如在審刑院、刑部擔任詳議、詳覆、詳斷等職務,或在中書省任職,可升爲太子右贊善大夫。

  • 著作佐郎:有出身者可升爲祕書丞,其中成績特別優異者可直接升爲太常丞;無出身者可升爲太子左贊善大夫。若兼任館職,視爲有出身,可按此晉升。特殊情況下,朝廷可直接任命其爲祕書郎、著作郎或宗正丞。

  •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太常、宗正、祕書三司)丞、著作郎、祕書郎等職位,屬於中層文官。

  • 殿中丞;

  • 太常、國子監的博士;
  • 左右正言;
  • 監察御史;
  • 後行員外郎;
  • 左右司諫;
  • 殿中侍御史;
  • 中行員外郎;
  • 起居郎、起居舍人;
  • 侍御史;
  • 前行員外郎;
  • 後行郎中;
  • 中行郎中;

  • 右常調轉爲員外郎者,可升爲右曹(即右司的屬官);若出身爲屯田司者,無出身者則來自虞部,有贓罪被革職後復職者,則可由水部轉任。

各部司主要官員的晉升路徑:

  • 水部、司門、庫部、虞部、比部、駕部、屯田、都官、職方等屬官,可依資歷升遷。

  • 擔任發運使、轉運使副職,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讀、侍講、天章閣侍講、崇政殿說書、開封府推官、府界提點,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寺少卿,提點刑獄、提點鑄錢監,諸王府翊善、侍讀、記室,中書省提點五房公事等職位,可升爲左曹(左司屬官)。其中:

  • 無出身者只能升祠部、度支、司封等職位;

  • 有出身者可升爲右名曹(右司屬官),按此原則執行。

  • 擔任發運使、轉運使副職,三司、開封府判官,左曹職可轉爲左名曹。若無出身,只能轉祠部、度支、司封;若有出身,可轉右名曹。擔任三司副使、知雜事、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等職位,可升爲左名曹。

  • 司工部、刑部、兵部等職位,由左曹轉爲左名曹。

  • 若官員帶“待制”(如翰林待制)以上的職銜,可由左右曹或右名曹轉爲左名曹,但需跨越一個級別,實現“越級晉升”;中行郎中可升爲左、右司郎中。

  • 後續職務包括禮部、戶部、吏部等機關的郎中職位。

  • 前行郎中;

  • 左右司郎中;
  • 衛尉、司農少卿;
  • 光祿少卿;
  • 太常少卿;
  • 司家卿(或司農卿);
  • 少府監;
  • 衛尉卿;
  • 光祿卿;
  • 祕書監;
  • 中書舍人;
  • 諫議大夫;
  • 給事中;
  • 太子賓客;
  • 工部侍郎;
  • 禮部侍郎;
  • 刑部侍郎;
  • 戶部侍郎;
  • 兵部侍郎;
  • 吏部侍郎;
  • 左、右丞;
  • 工部尚書、禮部尚書、刑部尚書、戶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
  • 太子少保、右僕射、太子少傅、左僕射;
  • 司空、太子少師、司徒;
  • 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
  • 太保、太傅、太尉。

另有規定:宋仁宗治平三年,翰林學士賈黯上書建議:“近年來,皇子封王時,都授予‘檢校太傅’等師傅之職。但據《官儀》記載,自北魏以來,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本朝沿襲此制。《六典》稱‘三師是輔佐天子的教育之官’,是天子的老師。如今太子因‘師傅之名’而授官,於理不合,尤其爲不妥。我認爲,今後皇子及宗室成員,都不應再授‘三師’之名,應隨其官階逐步授予‘三公’之職。”朝廷採納此建議,此後皇子及宗室成員不再授予三師官職。

宋初,中央機關(如臺、省、寺、監)的官員大多親自管理本部門事務,且有明確的任職年限和考覈制度,按各機構事務的繁簡定月限,滿限後升遷。當時官員考滿即有升遷,僅能轉授階官、勳位、爵位、封地。建隆二年(公元960年),朝廷任命右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爲右神武將軍,水部員外郎朱洞爲都官員外郎,監察御史李鑄爲殿中侍御史,理由是他們分別主管釀造、徵收賦稅並有額外收益。從此,廢除了“歲滿升遷”的舊制。之後,官員多被派往外地任職,各機構常常由他人暫代其職,即使有正式職位,除非特別任命,也不負責本部門事務。很多官職有名無實,沒有定員、沒有月限、不按資歷晉升,官員只需領取俸祿即可。當時人們認爲,能擔任實際工作的職位更尊貴,朝廷內外也依據“差遣”(即實際職務)來判斷官職輕重。

二、武官的升遷制度

武官從三班借職到節度使的晉升路徑如下:

  • 三班借職;
  • 三班奉職;
  • 右班殿直;
  • 左班殿直;
  • 右侍禁;
  • 左侍禁;
  • 西頭供奉官;
  • 東頭供奉官;
  • 內殿崇班;
  • 內殿承製副使(若有戰功,視同有功);
  • 供備庫使;
  • 禮賓副使;
  • 西染院副使;
  • 東染院副使;
  • 西染院使;
  • 東染院使;
  • 西京作坊使;
  • 西京左藏庫使;
  • 崇儀使;
  • 如京使;
  • 洛苑使;
  • 內園使;
  • 文思轉;
  • 六宅使;
  • 莊宅使;
  • 西作坊使;
  • 東作坊使;
  • 左藏、內藏、左右騏驥、宮苑使;
  • 皇城使;
  • 遙郡刺史;
  • 遙郡團練使;
  • 刺史;
  • 團練使(遙郡防禦使);
  • 防禦使;
  • 觀察使;
  • 節度觀察留後;
  • 節度使。

武官從通事舍人開始的轉職制度:

  • 通事舍人;
  • 東、西上閣門副使;
  • 引進副使;
  • 客省副使;
  • 西上閣門使;
  • 東上閣門使;
  • 四方館使;
  • 引進使;
  • 客省使;
  • 右內客省使至閣門使稱爲“橫班”;
  • 皇城使以下二十人稱爲“東班”;
  • 洛苑使以下二十人稱爲“西班”。

最初這些職位由正式官員擔任,後來多由檢校官(即名譽官銜)擔任,或由其兼任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刺史等地方官職。

三、宗室成員的升遷制度

從率府副率至侍中(最高官職)的宗室成員晉升體系(此處未詳盡,略)。


說明
本文出自《宋史·職官九》,記錄了宋代文武官員從低到高的官職體系與晉升規則,內容詳實,反映了宋代官制的複雜性和逐步演變的過程。雖非“四書五經”內容(四書五經是儒家經典),但《宋史》屬“史書”,故此處爲誤解。原文標題誤標爲“四書五經”,實爲“正史”中的官制記載,非儒家經典。翻譯基於原文內容,以現代漢語清晰、準確表達,保留原文結構與制度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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