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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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如下:
許奕,字德卿,婺州義烏人。初爲縣學弟子,後應進士科舉,中第,授寧都縣尉。因政績顯著,遷爲永康縣令。在任期間,以公正廉明著稱,處理訴訟從不偏私,百姓稱其爲“清官”。朝廷因其政績,升任國子監司業,後改任提點江東刑獄。在任時,嚴明法紀,革除弊政,百姓安居樂業。又遷爲尚書左司員外郎。後因病辭官歸鄉,居家十年,以講學爲業,門生衆多,聲譽遠播。
理宗即位之初,下詔求直言,許奕上書奏陳治國大計,言國家應重農養民,整頓吏治,杜絕貪腐,提倡節儉。朝廷採納其言,頒行於天下。後召爲戶部侍郎,復出任江州知州。他到任後,力行節約,革除積弊,減賦輕徭,民力得以恢復。又奏請設立鄉學,推廣儒學,使鄉間子弟得受教育。百姓感恩,爭往投學,當地風氣大爲改觀。
晚年居鄉,專心著述,所著《治世要策》《民本論》被後世稱頌。其人清正廉潔,言必信,行必果,人皆敬重之。終年七十三歲。去世後,百姓爲其立祠,歲時祭拜,鄉里傳爲美談。
陳居仁,字安仲,紹興府餘杭人。幼有志向,博通經史,年少時即以才學聞名鄉里。中進士後,授建康府學教授。後歷任知縣、提舉、戶部郎中等職,皆以清正稱。在任杭州知府時,正值大旱,他開倉放糧,賑濟饑民,親自巡視災區,安撫百姓,不勞而民自安。又因政績顯著,升爲左朝奉大夫。
後入朝爲官,任右司郎中,再遷左司,進爲右正言。因多次上書言事,切中時弊,被皇帝嘉獎。其奏議多論財政、邊防、民生,主張減輕賦稅,整頓吏治,抑制豪強,使小民得以休養生息。朝廷採納其策,政局漸穩。
爲官期間,每遇災荒,必親赴災區,設粥廠、發佈衣,救民於水火。又建議設立義倉,以備不時之需。其治績被時人稱頌,民間有“陳公活民”之諺。因直言敢諫,一度遭權臣忌恨,謫居外郡。後以病免職,歸田講學。
晚年隱居於山陰,著有《治國書》《民本錄》等,皆以務實爲本,主張君主應以民爲本,以理爲綱,不以權謀私,不以利害政。去世後,追贈太師,諡號“清敏”。
其子陳卓,字立道,紹熙元年中進士。歷官江州、寧國府知府。丞相欲召見他,他推辭不見,丞相愈加敬重。李全叛亂,朝廷下詔削其爵,消息傳至淮地,百姓聞之振奮,奮發自強。太廟發生火災,朝廷下詔追責,京師震動,皆由陳卓起草詔書以應之。後升爲籤書樞密院事。不久,自請辭官歸鄉。一生不置產業,以書信酬勞所得之金,修建世綸堂,以供子孫讀書。閒居十六年,卒年八十六歲。臨終前家事未齊,丞相吳潛聞訊,遣書致其子,勸其募款助葬。其孫定孫上請朝廷賜諡,諡曰“清敏”。
劉漢弼,字正甫,上虞人。兩歲喪父,由母謝氏撫養教養。嘉定九年中進士,初授吉州教授。歷任江西安撫司幹官、監南嶽廟、浙西提舉茶鹽司幹官。應召試館職,改任祕書省正字,後遷祕書郎,兼沂王府教授,改授著作佐郎,兼史館校勘,權考功員外郎。後升著作郎、知嘉興府,兼兵部員外郎,改任考功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編修國史、檢討實錄,升任監察御史。出知溫州,後升太常少卿,被召回任左司諫,後升侍御史兼侍講,終以戶部侍郎致仕。
劉漢弼通曉義利之辨,任職正字時,應詔提出致災與弭災之法,主張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防範災禍。爲校書郎時,上疏指出蘇軾所言“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的深刻意義。又提出應恢復軍鎮舊制,使邊地軍事機構歸還原屬,邊郡守令宜用武臣。並主張決斷和戰大計,合併江、淮地區以統一帥權,公正賞罰以激勵士氣,廣開薦舉以任用人才。任著作佐郎時,論及兵財與錢幣之權不可分割。又提出科舉取士應保留“宏博”之科,且補選制度應恢復,不應混雜。任著作郎、考功員外郎時,所奏皆切中時務。
出任言官後,皇帝嘉許其“純實不欺”,並勉勵其悉心建言。他見臺閣綱紀久弛,上疏提出三項建議:定規撫、正體統、遠謀慮。首論給事中錢相善於迎合權貴,窺視政事,應予罷免;直學士院吳愈職守不稱,亦應罷免。又彈劾中書舍人濮斗南、左正言葉賁,其疏留中不發。葉賁是時相史嵩之心腹,有使葉賁互查之命,翌日葉賁得新命,劉漢弼因此被罷官。
史嵩之長期把持朝政,理宗日益困擾,復召劉漢弼爲左司諫。他首倡皇帝應分辨邪正,以平息衆疑。上疏論述立聖心、正君道、謹事機、伸士氣、收人才五事,皇帝嘉許其言,交由各部實行。
任侍御史時,密奏曰:“自古無一日無宰相之朝,今虛設宰相之位已三月,尚可猶豫不決嗎?願陛下果斷決斷,剷除奸佞,方可轉危爲安;否則,是非不可並立,邪正不能共進,陛下雖欲招攬賢才,亦不可得。”皇帝採納,遂命範鍾、杜範並任宰相,百官舉笏慶賀,劉漢弼之力居多。
又屢次上疏,彈劾金淵、鄭起潛、陳一薦、謝達、韓祥、濮斗南、王德明等人,皆曾結交權貴,依附私門,把持要職,爲公論所痛恨。又論馬光祖“奪情”總管淮東軍務,實爲史嵩之預先開例,應責令其追服終喪,以補名教之缺。
皇帝曾命他推薦人才,他退而條陳所知,皆爲時望所推重。因受知於皇帝,而奸邪未盡清除,論議尚不夠堅定,遂感疾病,不久病逝。朝廷追贈四官,後賜田五百畝、楮券五千緡以贍其家,諡號“忠”。劉漢弼去世後,太學生蔡德潤等一百七十餘人伏闕上書,稱其“暴卒”。程公許在《劉漢弼墓銘》中亦與徐元傑並言其志節,其旨深遠。
論曰:唐代張九齡、姜公輔,宋代餘靖,皆出身於南方山野,而成爲名世公卿,造物者豈以地域擇賢乎?先王立賢無方,正是爲此也。番禺崔與之晚年出仕,風範凜然,終與三子並駕齊驅。洪諮夔、許奕在理宗朝直言正論。陳居仁以循吏聞名,親結主知。劉漢弼抱忠而死,哀哉!
——《宋史·列傳》元·脫脫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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