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六十五·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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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人早年喪父,叔父收養他,並將家產分與他,但他不接受,提出設立義莊以贍養族人。叔父去世後,他辭去官職,以踐行報恩之義。起初因後恩授成忠郎,擔任幹辦祗候庫職。後因聖獻皇后下葬,任攢宮內外巡檢,逐步升至江東路鈐轄。
(2)乾道初年,建康留司請求修建行宮以備巡幸,他奏稱勞民傷財,請求取消。並直言都統與馬軍統帥皆不稱職。後被調任福建路兵馬鈐轄,入朝面奏,皇帝詢問地方官員的政績,他條陳分析,稱:“您所言之人,明察時務,熟悉吏事,應予重用。”於是被任命爲武臣提刑,加授遙領高州刺史。
(3)當時地方官吏怠惰,檢舉制度廢弛,他創新《格目》制度,分發給屬縣,杜絕了官吏的作奸犯科行爲,制度長期實行。建、劍、汀、邵等地鹽法屢次變更,漕運官員建議改用鈔法,他極力反對。海寇來去無常,調兵常來不及,他建議設立“澳長”制度,寇至即率百姓迎戰。又指出禁兵技能不精,多被用於私人事務,請求嚴格禁止,並將捕盜之職與升遷掛鉤,防止虛報。皇帝讚賞其多次建言,授成州團練使。
(4)當時有傳聞金國將背盟,朝廷命其出使賀生辰以探消息,歸國後言無異動,果然應驗。後多次被派遣爲提刑使,請求致仕歸鄉。再被召爲知閣門事,兼管皇城司,又任樞密副都承旨。有軍中婦人殺害鄰人之子,取其臂釧棄屍,刑部因無證據將其釋放,命他複覈,查實後定罪,皇帝大喜,賞賜宅第。後因母親去世離職,守喪期滿復職,授均州防禦使。
(5)再次出使金國,歸後升任潭州觀察使。請求退休,起用爲廬州知州,後調任揚州知州。揚州與廬州接壤,此前興裔在廬州曾拒絕地方相互饋贈之禮,後來查戶籍發現,這些被拒的饋贈後來有出無歸,便奏請嚴令禁止。揚州當時屯兵重大,糧草短缺,按規定需從其他地區購糧,興裔查出漏補,使糧餉充足。百姓原先住茅草屋,易起火災,他借貸資金幫助百姓改蓋瓦屋,此後火災幾乎絕跡。又請求免除其償債,百姓感激。他修繕學宮,設立義冢,制定地方兵卒升遷制度,使州府治理井然。楚州有人提議改建城牆,認爲韓世忠舊基不可動,朝廷命他勘察。他抵達後,發現原基不足,便增寬擴建。皇帝閱其奏章,欣喜地說:“興裔沒有辜負我。”
(6)紹熙元年,升任保靜軍承宣使,被召入朝負責內祠事務,主管明堂大禮的內務。寧宗即位後,任命他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告老後授武泰軍節度使,享年七十四歲,追贈太尉,諡號“忠肅”。
(7)興裔歷經四朝,以才幹聞名,深得皇帝信任,是中興時期外戚中德才兼備的典範。
其子三人:挺,曾任橫行團練使,歷任淮、襄兩道節度使;損,登進士甲科,與兄抗皆在朝爲官。
(8)楊次山,字仲甫,恭聖仁烈皇后之兄,祖籍開封。曾祖全在靖康末年守京師戰死,祖漸憑後代功勳在東南任職,家于越州上虞。
次山身材魁梧,年少好學能文,初補右學生,後因受寵於宮中得官,官至武德郎。後其姐爲貴妃,累升爲帶御器械、知閣門事。請求致仕,授吉州刺史、提舉佑神觀。皇后受冊時,授福州觀察使,後拜岳陽軍節度使。皇后謁見家廟,加封太尉。韓侂冑被誅後,加開府儀同三司,後進少保,封永陽郡王。南郊大典時加少傅,任萬壽觀使。致仕後,加太保,授安德軍、昭慶軍節度使,改封會稽郡王。
次山能避權勢,不參與朝政,時人稱其賢明。嘉定十二年卒,享年八十一,追贈太師,追封冀王。子二人:谷,至太傅、保寧軍節度使,任萬壽觀使,封永寧郡王;石,字介之,乾道時入武學,因皇后得貴,賜宅第。慶元年補承信郎,任閣門看班祗候,後帶御器械。嘉泰四年任賀正旦接伴使,當時金使倨傲自矜善射,石從容而起,挽弓三發皆中,金使氣服。嘉定初年,任揚州觀察使、知閣門事,後升保寧承宣使,再任保寧節度使,提舉萬壽觀,拜奉朝請,進封信安郡侯。十五年以檢校少保進封開國公。
寧宗去世後,宰相史彌遠欲廢皇子竑立成國公昀,命石與谷向太后稟報。太后堅決反對:“皇子是先帝所立,豈敢擅改?”石、谷一夜七次往返陳述,太后不聽。兩人哭拜道:“內外軍民皆已歸心,若不從命,禍變必生,楊氏族人將無噍類!”太后默然良久,問:“其人安在?”彌遠等人召入昀,遂僞造詔書廢竑爲濟王,立昀爲帝,是爲理宗。授開府儀同三司,任萬壽觀使。
當時寶慶年太后臨朝,衆人言本朝世有母后臨朝之聖。石獨言:“豈可一概而論?昔仁宗、英宗、哲宗登基時,或年幼,或由撫養得來,軍國大事不諳,母后臨朝是理所應當。今主上熟知民生,天下歸心,雖聖孝通天,卻不應久居太后臨朝,否則恐有小人離間之嫌。”於是密奏章獻、慈聖、宣仁臨朝之由,及漢、唐母后臨朝得失,太后閱奏後,立即下令擇日撤簾。進石爲少保,封永寧郡王。因壽、明、慈、睿、仁、福六位太后冊寶加封,最終升至太傅。
石性情恬淡,每次受封必力辭。恭聖皇后安葬入廟時,授太師,兄谷疑其受命,石堅持說:“我家並無功勳與盛德,僅因恭聖之恩而顯貴,若我父當年不任職,我兄弟今日卻居高位,是自招覆滅之端。況且恭聖素來輕視遠親,立意深遠,此念猶在,豈可忘卻?”遂堅決推辭。終其一生,以清廉、正直、忠誠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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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早年喪父,叔父收養,並將家產分與他,但他不接受,提出設立義莊以贍養族人。叔父去世後,他辭去官職,以踐行報恩之義。起初因後恩授成忠郎,任幹辦祗候庫職。後因聖獻皇后下葬,任攢宮內外巡檢,逐步升至江東路鈐轄。
乾道初年,建康留司請求修建行宮以備巡幸,他奏稱勞民傷財,請求取消。並直言都統與馬軍統帥皆不稱職。後被調任福建路兵馬鈐轄,入朝面奏,皇帝詢問地方官員的政績,他條陳分析,稱:“您所言之人,明察時務,熟悉吏事,應予重用。”於是被任命爲武臣提刑,加授遙領高州刺史。
當時地方官吏怠惰,檢舉制度廢弛,他創新《格目》制度,分發給屬縣,杜絕了官吏的作奸犯科行爲,制度長期實行。建、劍、汀、邵等地鹽法屢次變更,漕運官員建議改用鈔法,他極力反對。海寇來去無常,調兵常來不及,他建議設立“澳長”制度,寇至即率百姓迎戰。又指出禁兵技能不精,多被用於私人事務,請求嚴格禁止,並將捕盜之職與升遷掛鉤,防止虛報。皇帝讚賞其多次建言,授成州團練使。
當時有傳聞金國將背盟,朝廷命其出使賀生辰以探消息,歸國後言無異動,果然應驗。後多次被派遣爲提刑使,請求致仕歸鄉。再被召爲知閣門事,兼管皇城司,又任樞密副都承旨。有軍中婦人殺害鄰人之子,取其臂釧棄屍,刑部因無證據將其釋放,命他複覈,查實後定罪,皇帝大喜,賞賜宅第。後因母親去世離職,守喪期滿復職,授均州防禦使。
再次出使金國,歸後升任潭州觀察使。請求退休,起用爲廬州知州,後調任揚州知州。揚州與廬州接壤,此前他在廬州曾拒絕地方相互饋贈之禮,後來查戶籍發現,這些被拒的饋贈後來有出無歸,便奏請嚴令禁止。揚州當時屯兵重大,糧草短缺,按規定需從其他地區購糧,他查出漏補,使糧餉充足。百姓原先住茅草屋,易起火災,他借貸資金幫助百姓改蓋瓦屋,此後火災幾乎絕跡。又請求免除其償債,百姓感激。他修繕學宮,設立義冢,制定地方兵卒升遷制度,使州府治理井然。楚州有人提議改建城牆,認爲韓世忠舊基不可動,朝廷命他勘察。他抵達後,發現原基不足,便增寬擴建。皇帝閱其奏章,欣喜地說:“興裔沒有辜負我。”
紹熙元年,升任保靜軍承宣使,被召入朝負責內祠事務,主管明堂大禮的內務。寧宗即位後,任命他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告老後授武泰軍節度使,享年七十四歲,追贈太尉,諡號“忠肅”。
興裔歷經四朝,以才幹聞名,深得皇帝信任,是中興時期外戚中德才兼備的典範。
其子三人:挺,曾任橫行團練使,歷任淮、襄兩道節度使;損,登進士甲科,與兄抗皆在朝爲官。
楊次山,字仲甫,恭聖仁烈皇后之兄,祖籍開封。曾祖全在靖康末年守京師戰死,祖漸憑後代功勳在東南任職,家于越州上虞。
次山身材魁梧,年少好學能文,初補右學生,後因受寵於宮中得官,官至武德郎。後其姐爲貴妃,累升爲帶御器械、知閣門事。請求致仕,授吉州刺史、提舉佑神觀。皇后受冊時,授福州觀察使,後拜岳陽軍節度使。皇后謁見家廟,加封太尉。韓侂冑被誅後,加開府儀同三司,後進少保,封永陽郡王。南郊大典時加少傅,任萬壽觀使。致仕後,加太保,授安德軍、昭慶軍節度使,改封會稽郡王。
次山能避權勢,不參與朝政,時人稱其賢明。嘉定十二年卒,享年八十一,追贈太師,追封冀王。子二人:谷,至太傅、保寧軍節度使,任萬壽觀使,封永寧郡王;石,字介之,乾道時入武學,因皇后得貴,賜宅第。慶元年補承信郎,任閣門看班祗候,後帶御器械。嘉泰四年任賀正旦接伴使,當時金使倨傲自矜善射,石從容而起,挽弓三發皆中,金使氣服。嘉定初年,任揚州觀察使、知閣門事,後升保寧承宣使,再任保寧節度使,提舉萬壽觀,拜奉朝請,進封信安郡侯。十五年以檢校少保進封開國公。
寧宗去世後,宰相史彌遠欲廢皇子竑立成國公昀,命石與谷向太后稟報。太后堅決反對:“皇子是先帝所立,豈敢擅改?”石、谷一夜七次往返陳述,太后不聽。兩人哭拜道:“內外軍民皆已歸心,若不從命,禍變必生,楊氏族人將無噍類!”太后默然良久,問:“其人安在?”彌遠等人召入昀,遂僞造詔書廢竑爲濟王,立昀爲帝,是爲理宗。授開府儀同三司,任萬壽觀使。
當時寶慶年太后臨朝,衆人言本朝世有母后臨朝之聖。石獨言:“豈可一概而論?昔仁宗、英宗、哲宗登基時,或年幼,或由撫養得來,軍國大事不諳,母后臨朝是理所應當。今主上熟知民生,天下歸心,雖聖孝通天,卻不應久居太后臨朝,否則恐有小人離間之嫌。”於是密奏章獻、慈聖、宣仁臨朝之由,及漢、唐母后臨朝得失,太后閱奏後,立即下令擇日撤簾。進石爲少保,封永寧郡王。因壽、明、慈、睿、仁、福六位太后冊寶加封,最終升至太傅。
石性情恬淡,每次受封必力辭。恭聖皇后安葬入廟時,授太師,兄谷疑其受命,石堅持說:“我家並無功勳與盛德,僅因恭聖之恩而顯貴,若我父當年不任職,我兄弟今日卻居高位,是自招覆滅之端。況且恭聖素來輕視遠親,立意深遠,此念猶在,豈可忘卻?”遂堅決推辭。終其一生,以清廉、正直、忠誠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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