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十三·本紀第十三·衛紹王
衛紹王,名永濟,小字興勝,後因避諱改名爲允濟,後來又改爲永濟。他是世宗的第七個兒子,母親是元妃李氏。衛王身材高大,長着濃密的鬍鬚,天性節儉,不喜歡奢華裝飾。大定十一年被封爲薛王,同年進封爲禭王。十七年,被授予世襲猛安的職位;二十五年,加封爲開府,同三司待遇;二十六年,擔任祕書監;第二年轉任刑部尚書;又過一年,改任殿前都點檢。二十九年,世宗去世,章宗即位,衛王被進封爲潞王。之後恢復官職,擔任安武軍節度使。五月到冀州上任,上表謝恩,皇帝給予優厚答覆。明昌二年,進封爲韓王;四年改任興平軍節度使;五年改任沁南軍節度使;承安二年,改封爲衛王;三年又改爲兵部尚書;後來繼續升遷,官位顯赫。
在這一時期,金朝內政動盪,自然災害頻發:頻繁出現日食、星變、地震、風異、天象反常等。這些都預示着國家將陷入危機。
崇慶元年,改元,赦免天下,宋、夏派使來賀。右副元帥胡沙虎請求撤軍退守南口,皇帝責備其罪過並免其罪。三月大旱,派遣使臣冊封夏國國王李遵頊。任命御史大夫福興爲參知政事,孟鑄爲御史大夫。夏人進攻葭州,延安路兵馬總管完顏奴婢出兵迎敵。五月,徵調陝西兩萬勇士軍、一萬射糧軍前往中都,同時徵調陝西戰馬。安武軍度使退休的賈鉉被重新起用爲參知政事;福典任尚書左丞。下令出售無實權的官職文書,以緩解財政困難。河東、陝西大饑荒,米價高達數千錢,流民遍地,因此任命南京留守僕散端爲河南、陝西安撫使,掌管軍務。
七月,有風自東面吹來,捲起一段綢布,高數十丈,如龍形飛舞,墜落在拱辰門。八月,萬秋節當日,因軍務原因不設宴慶。十月,赦免西京、遼東、北京。十一月,賑濟河東南路、南京路、陝西東路、山東西路、衛州等地旱災。十二月,夏國國王李遵頊來謝恩受冊封。
至寧元年正月,賑濟河東、陝西饑荒。二月,詔令安撫遼東。知大名府事烏古論誼圖謀叛亂,被處死。三月,月亮、金星與太陽同時出現,相距僅一尺左右。五月,改元,頒佈詔令安撫鹹平路的契丹部民聚集叛亂者。重新起用胡沙虎爲右副元帥,統領武衛軍三千人駐守通玄門。陝西又遭遇大旱。
六月,夏人進攻保安州,殺死刺史,攻入慶陽府,殺死同知府事。任命戶部尚書胥鼎、刑部尚書王維翰爲參知政事。八月,尚書左丞完顏元奴帶兵防邊。下詔對軍官和士兵加以賞賜。大霧瀰漫,白天如黑夜。治中福海另帶軍隊駐紮城北。辛卯日,胡沙虎假傳皇帝詔書,以誅除叛臣爲名,派人抓捕福海並將他處死,奪其兵權。壬辰日,胡沙虎從通玄門進入皇宮,殺死了知大興府徒單南平、刑部會郎徒單沒拈於廣陽門西。福海的兒子符寶鄯陽、都統石古乃率衆抵抗,最終戰死。胡沙虎攻入東華門,派人傳話召見守直親軍百戶冬兒、五十戶蒲察六斤,對方拒絕。胡沙虎許諾給他們世襲猛安三品官職,仍不響應。都點檢徒單渭河從城牆縋下,護衛斜烈打開宮門,胡沙虎率兵進入皇宮,除掉原有衛士,用自身黨羽取代,自稱監國都元帥。癸巳日,逼迫皇帝出宮,用素車載至舊居,派二百武衛軍將其封鎖。尚宮左夫人鄭氏掌管皇室寶璽,聞訊後端坐寶匣前等待變故。胡沙虎派人來收寶璽,鄭氏怒斥道:“寶璽是天子專用,胡沙虎身爲臣子,怎能妄取?天下大變,皇帝都難保,何況寶璽?”她厲聲質問:“你們身爲宮中近臣,恩寵厚重,若不能爲國獻身,反而被叛賊奪去寶璽,我死不足惜,寶璽決不會交出!”說完閉目不語。黃門離開後,胡沙虎最終奪走“宣命之寶”,僞造詔書,任命其黨羽醜奴爲德州防禦使、烏古論奪剌爲順天軍節度使、徒單金壽爲永定軍節度使等數十人,全部遷入皇宮。隨後派宦官李思中誘騙皇帝在宅邸中被毒害。他又派人召奉御和尚寫信急召其父左丞完顏元奴議事,完顏元奴帶兵趕到,反被殺於途中,其子也一同被殺。
九月甲辰日,宣宗即位。丁未日,前往舊邸爲皇帝臨喪,哭至哀痛。下詔按禮儀改葬。胡沙虎請求廢爲庶人,皇帝召集百官在朝廷商議,共三百餘人提出意見。太子少傅奧屯忠孝、侍讀學士蒲察思忠建議廢黜;戶部尚書武都、拾遣田庭芳等三十人建議降爲王侯;太子太保張行簡建議參照漢代昌邑王、晉代海西公事例,恢復王爵;侍郎史完顏訛出等十人建議降爲親王。胡沙虎堅持原議,宣宗迫於壓力,最終只降其爲東海郡侯。同時明正道陵元妃李氏、承御賈氏之冤,昭雪其罪。
十月辛亥日,元帥右監軍術虎高琪在胡沙虎家中將其殺死。胡沙虎即紇石烈執中。宣宗下詔削去其官爵。追贈石古乃爲順州刺史,鄯陽爲順天軍節度副使,凡是參與抵抗的將領,千戶賞五百貫錢,謀克三百貫,蒲輦散軍二百貫,全部升官兩階,陣亡者家屬也給予撫卹。冬兒升爲龍虎衛上將軍,再升爲宿衛上將軍。蒲察六斤升爲定遠大將軍、武衛軍鈐轄。石古乃年幼,給其每月八石糧食,朝廷指令有關官員待其年滿十五歲再上報。貞祐四年,朝廷下詔恢復衛王的諡號“紹”。
評論說:衛紹王內部政治混亂,外敵入侵兵敗,衰亡已成定局。最終身遭殺害,國家危難,歷史記載缺失,南遷之後再無記錄。元朝中統三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鶚曾想著述大安、崇慶年間的歷史,但相關資料難以獲取。後來通過收集當時詔令,才得以得見十餘條。司天監提點張正之記錄災異十六條,張承旨家藏手本記載舊事五條,禮部尚書楊雲翼《日錄》四十條,陳老《日錄》三十條,這些資料都存於史館。雖然資料繁多,但重複達三分之二。唯有李妃被冤、完顏匡定策、獨吉千家奴兵敗、紇石烈執中作亂,以及日食、星變、地震、天象異常等事件,記錄一致,無矛盾之處。現今對重複內容加以整理刪減。《章宗實錄》詳述其前期事蹟,《哀宗實錄》詳述其後事。又據金朝掌奏目女官大明居士王氏所記,得見鄭氏守護寶璽的事件,特附於本文,以保存基本脈絡。——(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