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三十三·志第十四·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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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一、關於宗廟祭禮事宜:
凡宗廟祭典,須遵古禮,擇吉日舉行。凡祭禮前三日,各司官員應預先齋戒,清淨身心,以示敬虔。祭日早晨,由太常寺設壇於廟前,擇有德行之臣爲主祭,輔以禮官、樂官、執事官等,依禮制完成祭儀。祭品須符合規定,不得隨意增添或減少。祭畢,須將祭器、禮器歸置原處,不可亂放。
二、關於新廟之建:
朕於大定年間,命人依《唐書·禮志》所載,重建宗廟。其中昭德皇后之廟,原位於太廟內垣東北,後因殿宇狹小,不足以容祭祀大典,遂於太廟東側另建新廟,正殿三間,東西各留半間,以兩間爲室,於西面一間西壁上設祏室。廟前設一便門,與太廟相通。舊殿改爲冊寶殿,祏室則予以拆除。新廟完成後,於十二月二十一日舉行臘享,禮官建議應另派官員代爲祭祀,以免過早舉行。朝廷准奏。後因殿宇仍嫌狹小,又於太廟東邊另行建廟一座,正殿三間,東西各空半間,僅以兩間作爲祭祀空間,東西壁上設祏室,並留有便門與太廟相接。每逢歲節,均按舊制舉行祭享。
三、關於昭德皇后神主奉安儀式:
奉安當日,早二刻,禮官將方扇、燭籠置於舊廟殿門外,腰輿、傘一併置於殿階之下,南向。質明後,皇太子公服乘馬,由本宮官屬引導,至廟門外下馬,進入廟門,進入幕帳。次引親王、百官着常服,由廟門入殿,北向西上,立定。皇太子於百官前絕席位立,贊者曰:“再拜。”百官皆再拜。宮闈令升殿,捧昭德皇后神主置於座上,贊者曰:“再拜。”百官再拜。內常侍俯伏,跪奏:“請昭德皇后神主奉安於新廟,降殿升輿。”奏畢,俯伏,起立。內侍先捧幾匱跪置輿上,宮闈令接神主,內侍引其上輿,覆以紅羅帕。內常侍以下分左、右前引,皇太子先行,親王次之,百官分列左右後隨,儀衛引導,至別廟殿下,北向而立。內常侍於輿前俯伏,起立,跪奏:“請降輿升殿。”內侍捧幾匱,宮闈令捧神主升殿,置於座上。禮直官引皇太子及百官入殿庭,北向西上,立定,皇太子在絕席位。禮直官贊曰:“再拜。”百官再拜。贊曰:“行事官各就位。”禮直官引皇太子至西向位立定。禮直官稍前,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即引皇太子至盥洗位,北向,搢笏,盥手,帨手,執笏。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爵,拭爵後交執事者。執笏,升,至酒尊前西向立,執事者以爵授皇太子,搢笏,執爵。執事者舉冪酌酒,皇太子以爵授執事者,至神位前北向,搢笏,跪,執事者以爵授皇太子,執爵三祭,反爵於坫,執笏,俯伏,起立,少立。
次引太祝、舉祝官至讀祝位,東北向,舉祝官跪舉祝版,太祝跪讀祝文,讀畢,置祝於案,俯伏,起立。舉祝官皆退立北向。贊者曰:“再拜。”皇太子行兩拜,降階復位。舉祝、讀祝官隨後復原位。禮直官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宮闈令納神主入室,贊者曰:“再拜。”衆再拜,禮畢,退。署令關閉廟門,將祝文瘞於坎中,儀物歸各司。
又,十一年前郊祀之日,與太廟同日舉行朝享,使用登歌樂,行三獻禮,由禮官代理。二十六年,詔命在太廟內另建昭德皇后影廟,擬建正殿三間,南面一屋三門,外垣以磚築,周遭設靈星門一,神廚及西房各三間。禮制無“廟中建影廟”之例,然皇后廟西有空地,廣三十四步,袤五十四步,可供興建。朝廷准奏,仍於正南建正門,以“坤儀”爲名,保留舊便門,遇禘祫祔享時由之出入。每年五次祭享,均通過正南門進出。另於廟外修建齋廊二十三間。
四、關於宣孝太子廟之設:
大定二十五年七月,有司奏請依《唐書·禮志》,爲故太子設廟,設立官屬奉祀。擬於法物庫東建殿三間,南垣及外垣各設一屋三間,東西垣各設一屋一門,門前設九戟。齋房、神廚依地勢佈局。又奉旨:“太子廟安神主,須別建影殿。”有司據此擬定製度,於原建廟稍西處,以磚牆圍之,內建影殿三間,南面一屋三門,外垣以磚築,無缺角,東西無門。外垣正南設三門一,左右翼廊二十間,神廚、齋室各二屋三間。該年十月,廟宇建成。十一日奉安神主,十四日奉遷畫像。神主用栗木製,依唐制諸侯規格,長一尺,背面刻諡號。省部派官於本廟西南隅面北設幄次,監督神主製作。行禮前一日完成製作。其日晚,奉神主官奉神主入箱,覆以帕,捧至題神主幄中。次日丑時前五刻,題神主官與典儀、禮官至幄次前,題神主官至罍洗位,盥手、帨手後,奉神主官以香湯沐浴,拭以羅巾。題神主官就褥位,題諡號爲“宣孝太子神主”,墨書,用光漆模,完成後交奉神主官,承以箱,覆以梅紅羅帕,墊以素羅帕,置於座上之匱中,下簾帷,侍衛如式。待典儀俯伏,跪請,備腰輿、傘扇,至神位。導引侍衛之儀,較昭德廟減省。祭儀方面,有司建議隨祖廟四時祭祀。初獻由皇孫、皇族舉行,亞獻由皇族或五品以下官員代理。樂用登歌,但人數減至二十五人,接神用“無射宮”之音,升降徹豆時唱“夾鍾”之調。牲品以羊、豕各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登鉶各一,其餘祭食酌減。
二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奏請:“神主廟之犧牲、禮樂由縣官供給;影廟則由皇孫負責奉祀。”
此爲宗廟祭禮及新廟建設之詳述,望各衙門遵照施行。
——大定二十七年三月,皇帝親筆詔書。
(注:此爲仿古文風格編譯,內容結合原文進行邏輯整合與語言轉換,保留原意與制度細節,符合歷史文獻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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