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五十八·世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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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之時,天子娶后妃,貴族女子下嫁諸侯,豈不重要?自秦漢以來,未曾出現世世代代甥舅相聯的家族。《關雎》所倡導的婚姻之道已然缺失,外戚驕橫,權力僭越,《何彼穠矣》中那種肅敬安詳的典例幾乎不見。古時,只有異姓貴族與天子通婚,其他家族不得參與。女子成爲王后,自己則娶王室之女,但其地位與尊榮,不得再加,財富也無需增益,如此方合禮制。若漢、唐當時能行此制,則不會出現呂氏、王氏、武氏之禍,公主下嫁各安其分,各得其所。金朝的徒單、拿懶、唐括、蒲察、裴滿、紇石烈、僕散等家族均爲世襲貴族,天子必娶其女爲後,公主必嫁其家,與西周時期齊國、紀國婚嫁無異,這是古代婚嫁制度中最合適、最得體的形式,優於漢唐之制。
徒單四喜,是哀宗的皇后之弟。天興二年正月辛酉夜,四喜與內侍馬福惠自歸德而來,當時河朔地區已失守,京城尚未知曉。二人奉旨迎請兩宮(皇后與太后),便謊稱傳捷,持小黃旗進入城市,抵達後向兩宮報告奉迎之意。當日,召兩位宰相入宮商議,兩位宰相與烏古孫奴申勸阻不可實行。四喜勃然變色說:“我奉皇帝敕令迎奉兩宮,若有敢言反對者,將依法處置。”宰相們再不敢言,議決遂成。除將兩宮、柔妃裴滿氏及隨行侍從張秀蕊、都轄、承御、湯藥、皇乳母鞏國夫人等十餘人帶入外,其餘人等均被遣散。又掠取宮中珍寶,包括馬蹄金四百錠、大珠如栗黃者七千枚、生金山一塊、龍腦板兩張以及信瑞御璽,並允許賜予忠孝軍一半隨行物品。
壬寅日,太后在仁安殿出面,分發金錠和七寶金洗,賜予忠孝軍。當晚,兩宮騎馬出宮,至陳留,見城外幾處火起,懷疑有敵軍來襲,便遲疑不前。奴申本不欲前行,隨即聽從太后命令,疾馳返回。癸卯日,兩人進入京城,投宿於四喜家中,片刻後返回宮中。又議定當晚再次出發,但太后因長途奔波疲累,無法起身,遂作罷。
次日,崔立發動兵變。四喜、術甲塔失、塔失不之父咬住,以及四喜的妻子完顏氏,率領忠孝軍九十七名騎兵奪門而出,欲前往歸德,未能出城,轉而試圖經陳州城門,也被門卒攔阻。城門統帥裕州防禦使阿不罕斜合已先逃走,代理統帥完顏合住暫行其職,下令放行塔失不等人,並說:“罪過在我,不是你們的過失。”次日,崔立召見合住,合住自知必死,換上衣冠前往。崔立的手下扼腕欲加害於他。崔立遠遠看見,問道:“你是放忠孝軍出城的人嗎?”合住回答:“是的,這是天子的命令,我確實放行,罪責在我。”崔立突然恍然大悟,向部下說道:“我認識此人,此前修築裏城時,他曾與我共事。我部下十餘名士兵盜官木料,應被處死,此人卻未問,只是打數十棍而已。此人既能殺人,又能救人。”隨即轉而稱讚合住說:“既然已放行,我不追究你的罪責。”
四喜等人抵達歸德後,皇帝驚問兩宮安否。二人報告說京城兵變,未能入宮。皇帝問:“你們的父母親和妻子是否能出得去?”遂將四喜等人下獄,最終皆被處死於市。
贊曰:四喜奉命迎接兩宮,卻在崔立兵變之時應變,智者若在此情景中,當與其周旋於戰亂之間,等待局勢穩定後再謀定策;若事態不可控,則寧可以一死殉節而已。四喜揹負親族,私自出城,卻希冀君主寬恕其罪,這不是愚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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