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六十六·志第十七下·河渠三
黃河
至正四年夏天,連續下了二十多天的大雨,黃河決堤氾濫,河水淹沒地面深度達到兩丈左右,北面衝破了白茅堤。六月時,又在北方決口,沖垮了金堤,導致濟寧、單州、虞城、碭山、金鄉、魚臺、豐縣、沛縣、定陶、楚丘、武城,一直到曹州、東明、鉅野、鄆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地都遭受水災。老百姓年老體弱的被淹沒,年輕人則四處流離失所。河水向北推進到安山,沿路流入會通河和運河,一直蔓延到濟南、河間地區,幾乎要毀掉兩個漕運管理機構的鹽場,對國家財政造成嚴重損害。地方官員將情況上報朝廷,朝廷十分憂慮,派出使者實地勘察,並命令大臣們共同商議治理黃河的方案。
九年冬天,脫脫再次擔任丞相,胸懷大志,致力於實際功業。在談到黃河決堤時,他直接向皇帝提出,請求親自負責治理黃河一事,皇帝非常讚賞並採納了他的建議。於是下令召集羣臣在朝廷內商議,但衆人意見不一,只有都漕運使賈魯明確表示:必須立即治理河患。此前,賈魯曾擔任山東道奉使宣撫首領官,親自巡視過受水災的地區,已經掌握了修築堤防和治理水患的具體策略;後來又擔任都水使者,奉命前往黃河沿岸實地查看,繪製了詳細圖紙,提出了兩種治河方案:一是修築北堤來控制橫向潰堤,工程量小,耗時短;二是同時疏浚和堵塞,將黃河引導向東,恢復其舊河道,但工程龐大、耗費巨大。這一次,他再次提出這兩套方案,脫脫認爲後一種方案更爲合理,最終決定採用。經討論後,朝廷薦舉賈魯向皇帝進言,皇帝十分滿意。
十一一年四月初四,賈魯開始治理黃河。他組織人力物力,分階段實施,最終使黃河水患基本得到控制。
賈魯曾說:“水工的難度,遠比土工大;中流治理的難度,遠比河岸大;開鑿河口的難度,又比中流更大;北岸的治理更是比南岸艱難。雖然草木柔弱,但能與水相融,一旦被水浸潤,就變成泥漿,泥與草相互配合,力量強大如錨。然而,真正起到穩固作用的,還是纜繩和索具的連接。”這反映出賈魯對治河事務的深入理解和實踐經驗。
在治理黃河的過程中,朝廷不惜耗費巨資,給予賈魯崇高的榮譽,以造福百姓。脫脫體察上意,不怕勞苦,不懼流言中傷,爲國家和百姓解困。賈魯也竭盡全力,發揮其智慧與膽識,不辭辛勞,不畏懼批評,以回報君主和朝廷對他的知遇之恩。因此,這件事應當詳細記載下來,使後世史官可以據此考證。
此前,河南、河北一帶流傳着童謠:“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在賈魯治理黃河時,果然在黃陵岡發現了一尊石人,只有一隻眼睛。此後,汝州、潁州等地的流寇趁機作亂。一些人便認爲天下大亂,都是因爲賈魯治河勞民傷財造成的。然而,元朝之所以滅亡,並非因爲這次治河,而是由於朝廷上下長期安於現狀,缺乏治理,綱紀廢弛,社會風氣敗壞,這些弊端已經積重難返,非一日之寒。若只歸咎於賈魯治河,是用成敗來判斷事情,非通盤考慮。倘若賈魯沒有開河,天下之亂難道就不會發生嗎?因此,我將記錄下這些言論,以供後人參考和借鑑。
蜀地都江堰
岷江發源於四川西南邊境,流經岷山,大禹曾引導其河水。秦昭王時期,蜀地太守李冰開鑿離堆,將岷江分出支流灌溉川蜀地區,使百姓得以豐饒。經過千年發展,河岸被水流沖刷侵蝕,也給百姓帶來了新的災害。歷代官府按規定每年修繕堤防,總共設立了133處,勞役的人數最多時達到上萬人,最少也有千人,甚至幾百人。每次修役持續約七十天,即使完成,百姓仍無休憩時間。不參加勞役的百姓,每日需繳納三緡錢作爲傭工費。因此,富人因資金不足而苦惱,窮人則因體力疲憊而破產,上下都深受其害。治理費用每年至少達七萬緡。總體而言,這些費用大多被官吏侵吞,真正惠及百姓的很少,無法彌補開支。
元統二年,四川肅政廉訪使吉當普巡視各地,發現關鍵堤防有32處,其餘全部取消。他召來灌州判官張弘,提出:“如果用石頭修築堤堰,就能免除每年的勞役,讓百姓得以休養生息。”張弘說:“您能想到這點,是百姓之福,國家之幸,萬世之利。”於是張弘拿出自己的積蓄,先試驗修建了一座小型水壩,結果河水暴漲,水壩卻安然無恙。他立即起草文書,召集行省官員、蒙古軍將領以及各地縣官、鄉民代表,詳細陳述利弊,大家都認爲非常可行。之後,他又到李冰祠堂進行禱告,並占卜吉凶,結果極爲吉利。於是政府正式開始組織工程,於至元元年十一月初一,在都江堰(即大禹開鑿處)動工,開始分流引水。鹽井關位於堰的西北方向,水西關位於西南方向,水流均向東流動。北邊原來沒有江河,是李冰開鑿出沫水河道,以避開洪水危害;中間設置都江堰,稍微向東爲大、小釣魚壩,再向東跨越兩處江河,設立石門,以調節北江水流;再往東爲利民臺,臺東南設侍郎和楊柳兩處水壩,水流由此分流入南江。
南江從利民臺分出一支,向東南流經萬工堰,再向東流經駱駝,接着流經碓口,繞過青城,向東流至鹿角之北的馬壩渠,再向東流入南江。馬壩渠向東行進二十多里,在渠南堤邊每年都要耗費大量人力堵水,以保證水流不溢。於是從渠北岸開鑿兩條新渠,與楊柳渠相通,向東行數十里後與馬壩渠匯合,實現渠水暢通。此外,在金馬口以西也開鑿兩條新渠,與金馬渠連接,東南方向流入新津江,廢除了藍澱、黃水、千金、白水、新興至三利十二處舊水壩。
北江在三石洞以東有外應、顏上、五斗等水壩,外應、顏上兩壩的水向東流入外江,五斗水則南流進入馬壩渠,成爲內江支流。外江流至崇寧,也設有萬工堰,其支流從北向東流經三十六洞,穿過清白堰,流入彭州與漢州之間。清白堰水溢出其南岸,蔓延三里多,官府因此以潰堤爲依據建立水壩,但水壩很快又倒塌。於是官府疏浚北岸原有渠道,直接向東流,廢除了該水壩及三十多個洞口的修建任務。
在嘉定青神縣,有一處名爲鴻化的水壩,任命專門官員負責,工程按時完成。成都的九里堤、崇寧的萬工堰、彰化的堋口、豐潤、千江、石洞、濟民、羅江、馬腳等水壩,工程尚未開始,就讓地方長官立刻停工,要求他們在農閒季節完成。其中,都江堰和利民臺工程最大,侍郎、楊柳、外應、顏上、五斗次之,鹿角、萬工、駱駝、碓口、三利等又在其次。而都江堰位於江流正中,因此用鐵鑄造了一尊重達六千斤的大龜,用鐵柱貫穿,安放在源頭,以穩定河道,纔開始動工。
所有水壩均用石材砌築,內部用鐵條加固,用桐樹果實的油與石灰混合,加入麻絲搗勻,用來修補縫隙。對於容易崩塌的河岸,密密地用石塊護岸,上邊種楊柳,旁邊種蔓荊,層層疊疊,形成堅固屏障,總計花費數百萬工。在各地,或疏浚舊渠以導流,或開鑿新渠以控制水流。每逢汛期,便打開石門放水,平時關閉蓄水,以調節水勢,既減輕民力負擔,又能持續提供水利。無論何種工程都力求完美。
起初到達都江堰時,水深流廣,無法估量,突然西南方向出現一大片水洲,面積可達數里,人們可在其中活動。進入山中伐石,石料充足,隨取隨用。四川多雨,從動工到完工,整整半年期間沒有下過雨雪,因此工程順利,省力且效率高。五個月後工程完成,吉當普因被調任監察御史而離開,上級對這一成果極爲讚賞,並下詔立碑以表彰其功績。
此次工程共動用了七百名石工、二百五十名木工,三千九百名勞役,其中蒙古軍佔二千人。消耗糧食一千多石,山石材料百萬斤,石灰六萬斤,油爲一半,鐵六萬五千斤,麻五千斤。綜合計算工錢和物資價格,共計約四萬九千緡,皆由百姓繳付,而政府積存的剩餘資金還有二十萬一千八百緡,由灌州守將向百姓借貸,每年收取利息,專門用於祭祀和清理河牀、維修水壩。同時,免除灌州兵民平時的各種徭役,讓他們專心於水壩建設。
涇渠
涇渠修建於秦朝,當時韓國派水工鄭國遊說秦國,提議開鑿涇水,從仲山西端到瓠口,貫穿北山,向東注入洛水,全長三百多里,用於灌溉農田。鄭國本意是借水渠之利,讓秦國節省人力,不要東征。秦國察覺到這是韓國的計謀,想殺掉他,鄭國說:“我爲韓國延長了幾年的生命,卻爲秦國建立了一世之利。”秦國認爲有理,最終批准建成,被稱爲鄭渠。漢代時有白公提出開鑿一條渠,引涇水從谷口向東流入櫟陽,再注入渭水,長二百里,灌溉農田四千五百餘頃,因此被稱爲白渠。此後歷代沿用,都享受到水利之利。到宋代時,因水沖刷,渠道失其舊跡。熙寧年間,朝廷賜予常平倉資金,支援百姓重新開渠,從仲山邊開始開鑿石渠,利用高差引水,稱爲豐利渠。
元代至元年間,設立屯田府負責管理。大統八年,涇水暴漲,摧毀了原有的水壩,切斷了渠道。陝西行省命令屯田府總管夾谷伯顏帖木兒和涇陽尹王琚負責疏通河道。他們召集涇陽、高陵、三原、櫟陽等用水戶及渭南、櫟陽、涇陽三屯的民夫,共三千多人,開始修建,水流恢復如舊。其結構是用灌木編成土堆,用石塊填充,再用草和土填實爲堰,每年進行維護,從未中斷。
至大元年,王琚任西臺御史,提出在豐利渠上新開石渠五十一丈,寬一丈,深五尺,共需一萬五千三百個工(每個方尺爲一工)。從延祐元年開始修築,到延祐五年完工。當年秋天,修繕並更換了新渠口至新口的堰壩。泰定時,有人指出石渠年久,水流不斷破壞堤岸,水位逐漸升高。至正三年,御史宋秉相實地考察後認爲,渠堤多年堆積淤泥,高聳異常,難以將土料運送上去,建議在高處開鑿“鹿巷”以便勞力通行。朝廷討論後批准。四年,屯田同知牙八胡和涇州尹李克忠組織民夫,在渠上開鑿鹿巷八十四處,挖平原有土壘四百五十多步。二十年,陝西行省左丞相帖裏帖木兒派遣都事楊欽負責修繕,溉田面積達四萬五千餘頃。
金口河
至正二年正月,中書參議孛羅帖木兒和都水傅佐提議,從通州南面的高麗莊開始,一直到西山石峽鐵板口,開鑿一條新河,全長一百二十多里,深五丈,寬二十丈,將西山金口水引向東流,匯入高麗莊,再與御河相接,用於輸送海運至大都城內。當時脫脫擔任中書右丞相,採納了這一建議並下令實施。朝廷多數大臣反對,左丞許有壬尤其激烈反對。脫脫不顧衆議,堅持推進。許有壬列舉利弊,主要意見如下:
大德二年,渾河氾濫,危及百姓,大都路都水監下令關閉金口上段的閘門。五年間,渾河水勢浩大,郭太史擔心會沖垮田薛村、南北兩城,於是將金口上游河段全部用砂石和泥土填塞。至順元年,因都水監郭道壽建議,金口引水經京城至通州,其利無窮。但工程部門及大都等地官員和年長者實地勘察後發現,河道在城中段存在阻礙。此外,盧溝河自橋至匯合處一直未有過船隻通行,這已明確證明該河不能通航。而通州距離京城四十里,盧溝河僅二十里,若可通航,當初爲什麼不在盧溝設立碼頭,便利百姓,反而在四十里外的通州建河?此外,西山地勢高峻,亡金時水自都城以北流入郊野,即便決堤危害也不大。而今位於都城西南,與過去不同。這條河水本湍急,若遇夏秋暴雨氾濫,更難以預料是否安全,宗廟社稷所在地,怎能冒險?一旦短期完工,也保不了長期不決堤。況且,亡金時該河未必通航,如今所見河道遺蹟,又怎能確定不是被暫時修建又廢棄的地方?地形高低不一,若不設閘門,水流必淺澀不暢;若設閘門以控制流量,則泥沙渾濁,勢必淤塞,須每年派人清理,永無止境。況且,郭太史最初開挖通惠河時,爲何不用此水,改用白浮泉水?因爲白浮水清澈,此水渾濁不堪,無法使用。此議初起,消息傳開,衆人皆言不可。若認爲“成功大功”就不管衆人反對,只聽少數人的話,那就等於商鞅、王安石的政策,如今不宜採用。
奏議上達後,丞相堅決不採納反對意見,於正月開工,至四月完成。起初開閘放水,水流湍急,泥沙淤積,船隻無法通行。施工過程中,還毀壞了民房和墳墓,民夫死亡傷殘嚴重,耗費資金巨大,最終工程毫無成效。後來,御史調查並彈劾當初建議者,孛羅帖木兒和傅佐均被處死。此處附錄此事,用來告誡那些妄議水利工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