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一百七十四·列傳第六十一
姚燧,字端甫,他的世系見於他伯父姚樞的傳記中。父親叫格。姚燧三歲時父親去世,由伯父姚樞撫養長大。姚樞隱居在蘇門山,認爲姚燧天資平庸,於是對他要求嚴格,教他讀書學習十分嚴厲,姚燧無法承受。楊奐寫信勸阻說:“姚燧是人才,將來一定有成就,何必這樣急於要求呢!”並答應把女兒許配給他。十三歲時,姚燧見到許衡於蘇門山。十八歲開始在長安拜師求學。那時他尚未寫過文章,看到同輩們所作的文章,覺得都不如古代先賢,心裏就感到不滿意。二十四歲時,他第一次讀到韓愈的文章,試着模仿寫文章,人們認爲他已具有大家之風。後來向許衡請教,許衡也很欣賞他的文辭,同時告誡他說:“弓箭是用來防備盜賊的,如果盜賊得到了它,也會反過來防備別人。文章是士子表達思想、獲得名聲的利器,但若先有了‘一時之名’,又如何應對外界的請求和利用呢?如果不是合適的人就給他,或者合適的人卻拒絕,都是同樣的錯誤,都不是立身處世的正道。”至元七年,許衡擔任國子祭酒,負責教導貴族子弟,上奏朝廷召見了十二位老學生,姚燧從太原的驛站趕去,被安排到國子監學習。
姚燧三十八歲時,開始擔任秦王府的文學官。不久,被任命爲奉議大夫,兼管陝西、四川、中興等路的學校事務。十二年,受秦王命令,前往安撫和整頓蜀地。第二年,漢嘉地區歸附,姚燧親自前往勸說百姓。又奉命招降王立於合州。又過一年,前往安撫夔州府。共三次出使蜀地,都表現出色,被稱職。十七年,被任命爲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前往延安審理案件,釋放了許多被牽連錯誤的囚犯,百姓非常佩服他的明察決斷。後來調任山南湖北道,巡視澧州,振興教育、救濟百姓,勤奮努力,從不懈怠。二十三年,從湖北赴京朝見。第二年,被任命爲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擔任大司農丞。元貞元年,以翰林學士的身份被召去編修《世祖實錄》。當時設立檢閱官員,審查歷史典故,姚燧與侍讀高道凝共同負責,書成後正式出版。大德五年,被任命爲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因病調往太平。九年,被任命爲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還在藩王府時,設立宮師府,姚燧年已七十,朝廷派人以“徵召四皓”的故事,徵召姚燧擔任太子賓客。不久,又被任命爲承旨學士,後來升任太子少傅。武宗當面召見姚燧,姚燧拜謝後,推辭說:“我先伯父姚樞曾經擔任過這個官職,都還感到不敢接受,我怎麼能接受呢!”第二年,被任命爲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四年,請求告老歸鄉,中書省派人召見,第二年又再次召見,但姚燧因病均未赴任。最終在家中去世,終年七十六歲,諡號“文”。
姚燧早年在蘇門山讀書時,曾讀過《通鑑綱目》,發現其中國史的年表按年份排列,不能全面掌握朝代興亡的脈絡,於是告病到江東,撰寫了《國統離合表》若干卷,按照“年爲經、國爲緯”的方式編排,類似《史記》中的各種表格,準備附在朱熹《凡例》之後。他又將徽宗本和建隆本對照校對,發現三個錯誤,寫在《表》的開頭做了說明。大意是:“第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寫成‘延康元年’,《凡例》規定:在朝代更替的年份,應以舊年爲正,因此應採用建安二十五年,並在注中註明‘改元延康’。第二,章武三年,徽本寫‘三年,後主禪讓建興元年’,建本則沒有‘三年’,這就使劉備死後昭烈帝不再有後主;徽、建本都稱爲‘後主’,嚴重違背了君臣父子之禮,影響極大,是自第十四捲到第十六卷所有稱後主之處,皆應糾正。應在三年下注‘帝禪建興元年’,第二年再注‘帝禪建興二年’,這樣前後才能銜接無誤。第三,天寶十五載注‘肅宗皇帝至德元載’,第二年只記‘二載’,沒有說明‘至德’,因此缺乏始末。應在‘二載’之上加‘肅宗皇帝至德’,使前後與開元時期一致。這三處錯誤,均屬失當,但建安年號的更替、至德年號的歸屬,纔是真正的正統所在。若章武至建興僅三年,就出現父與子之分,豈不嚴重動搖了統屬關係?”詳情可見《序篇》。
姚燧的學問,深受許衡影響,主張“窮理致知”,強調實踐,是當時著名的理學大家。他的文章氣勢宏大、內容廣博,豪放而不浮躁,剛健而不激烈,氣度恢弘,具有西漢文章的風範,徹底改變了宋末文章空泛、浮誇的弊病。從延祐年間起,天下文壇的優秀作家,大多無法超越他。有人批評說“世人根本不知道姚燧”,他回答:“不只是知道,讀過文章、能理解其深意的人,其實還是很少。”姚燧說:“世人難道不渴望擺脫空洞的說教,而希望聽到真實、樸實的議論嗎?文章的價值在於它是否弘揚道義,道義的高低又決定着文章的分量。如果將來真有班固或班超這樣的才子出,能評論古今人物,九品官階中必定把他列爲第一,與歐陽修並列,這說明他們離聖賢之道並不遙遠,即使文章不如謝靈運、尹洙水平,也並非影響其作爲。哪有隻說了一兩句話像古文,卻不能傳到後世呢!”當時,孝子賢孫若想傳揚先祖的美德,必定要獲得姚燧的文稿才能被傳爲信史,否則就常會感到羞愧。三十年間,朝廷名臣、功勳顯赫、德行卓著的人物,幾乎都是姚燧所撰寫的,凡是前來拜見他的人,他都要求對方有值得稱道的品德和事蹟,才肯同意留下,從不敷衍誇讚。此外,姚燧還偶爾增設宴會,只有那些行爲端正、令人高興的,他纔會動筆賦詩題詞,否則就難以得見。當時高麗瀋陽王父子與皇室聯姻,花費大量金錢和財物來結交朝廷大臣。有一天,他們請求姚燧寫詩文,姚燧堅決拒絕,直到朝廷下令才勉強答應。王家贈送大量絲綢、金銀、名畫五十箱,隆重地送到姚燧府上。姚燧將這些財物分送給下屬官員和史官侍從,僅留下金銀,交給翰林院作爲公共器具,自己一點也沒有收取。有人問他,姚燧說:“這些藩國小國,只看重財物利益,我能夠輕視這些,讓他們知道大元王朝不以錢財爲重。”他的胸懷氣度,真可謂豪邁過人。但姚燧自負才華,輕視趙孟頫、元明善等人,因此被一些正直之士所批評。他一生著述豐富,有《牧庵文集》五十卷流傳於世。子孫三人:姚壎、姚圻、姚城。
郭貫,字安道,保定人。因品行才能受到推舉,被任命爲樞密中書掾,後調任南康路經歷,升任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因遇制度限制,被任命爲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被任命爲監察御史。奉命劃分江北沿淮地區的草地,彈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長期不調職,嚴重損害政事民利。三十年,被任命爲湖南肅政廉訪司僉事。大德初年,調任湖北道,上言:“如今四省軍馬多達數萬,出征八百媳婦國,深入千里瘴癘之地,無益於國家。”五年,調任江西道,賑災救民,有惠政,後入朝擔任御史臺都事。八年,升任集賢待制,後升爲翰林直學士,奉命與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別速臺徹裏帖木兒一同前往鎮守高麗。十一年,被召爲河東廉訪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前往五臺山,郭貫進見,仁宗問:“廉訪使滅裏吉歹爲何有善政?”左右回答:“都是副使郭貫的教化所致。”於是賞賜郭貫瑪瑙佛珠和金織文幣,後入朝任吏部考功郎,後升爲治書侍御史。四年,官至禮部尚書,皇帝親自書寫官階“嘉議大夫”授予其下屬官吏。皇慶元年,升任淮西廉訪使,隨即被留任,改任侍御史,不久又升爲翰林侍講學士。第二年,外調爲淮西廉訪使。他提出“應設立常平倉,定期考覈各地農事”,受到採納。延祐二年,被召爲中書參知政事。第二年升爲左丞,加授集賢大學士。五年,任太子詹事。郭貫進言:“皇太子已經接受金帛三年,應舉行冊封禮;此外,輔導太子的官員,應儘早選定。”皇帝採納其議。六年,加封爲太子賓客,告老返鄉。至治元年,又被起用爲集賢大學士,不久退休。泰定元年,升任翰林學士承旨,但未赴任。至順二年,因病去世,終年八十二歲。追贈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蔡國公,諡號“文憲”。郭貫博學多識,尤其精於篆刻,當時朝廷冊封、碑文、碑額多由他執筆書寫。
夾谷之奇,字士常,先祖出自女真加古部,後來訛傳爲“夾谷”,因遷居馬紀嶺撒曷水,定居滕州。之奇幼年喪父,舅舅杜氏帶他到東平,於是拜康曄爲師。曾出任濟寧教授,被徵任中書省掾。元軍南征宋朝時,被任命爲行省左右司都事。當時行省官員與中書省權臣關係緊張,特遣使者覈查其財政,之奇的文書也受到審查。張弘範帶領屬下前往使者處說:“夾谷都事一向清廉公正,若他有絲毫貪污,我張弘範必與他共同負責。”正好御史臺設立,之奇被提拔爲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僉事,後調任江北淮東道。至元十九年,被召爲吏部郎中,制定並頒佈升降淘汰之法,成爲正式制度。當年大旱,官府計劃平抑谷價,以遏制物價飛漲。之奇提出:“不如縮減開支,停止各種土木工程,這樣有助於恢復和氣,消除災禍,從而帶來豐收。”二十一歲,升任左贊善大夫。當時裕宗爲皇太子,每次接見他,都賜座相待,禮遇非常優厚。權臣曾想推行“均輸法”增加國家收入,擔心提刑按察司會阻礙實施,便請示朝廷將提刑按察司與轉運司合併爲一。之奇反對說:“提刑按察司負責監察各路,發現奸邪、揭發隱罪,責任重大。若讓其參與理財,必將勞心傷神,事多而忙,連自我防患都來不及,又如何能監督他人呢?合併是不合適的。”此事最終不了了之。他還與諭德李謙共同上書,提出七條建議:惜名爵、抑制奢侈浪費、停止強佔田地、長期任用官員、杜絕虛浮政事、獎勵農耕、重視文化教育,皇帝下令中書省推行。不久被外放,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當時河南丞相王卜憐吉歹對他禮遇如師,因此政風大爲改善。
皇慶二年去世,享年六十七歲。追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諡號“文定”。他曾編修《雲南實錄》五卷,又註釋唐代《鼓吹集》十卷,流傳於世。
其子郭佑,字君輔,小名朵魯別臺,由宮廷侍衛入仕,仁宗時官至殿中侍御史,以廉潔正直著稱,深受信任。後升任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再任陝西行御史臺侍御史。
張孔孫,字夢符,祖先來自遼國烏若部,被金人吞併後遷居隆安。父親張之純曾任東平萬戶府參議。某夜夢見謁見孔子廟,得賜嘉果,後來張孔孫出生,便向衍聖公請求取名,於是定名爲“夢符”。長大後因文才著名,被徵爲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的兄長爲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請張孔孫,但因母親年老,拒絕赴任。
當時汴梁被攻陷,太常樂師流落東平,原有樂制已殘缺,僅存“登歌”一章。世祖尚未成帝時,曾在日月山召見樂師觀舞。後來徐世隆上奏,建議應增設宮廷樂隊及文舞、武舞,以備國家重大典禮。於是朝廷命徐世隆爲太常卿,張孔孫爲副,負責管理樂師,組織演練後,將歌舞獻給京城。廉希憲在朝廷任要職,徵召他爲幕僚。安童當政後尤其禮遇他,任命其爲戶部員外郎,後調任南京總管府判官。當時正準備攻打襄樊,朝廷急需兵力,張孔孫認爲:“現在因越境私販被處死的人數已達數千,應設立自我贖罪的通道,讓人憑戰功贖罪。”朝中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任四川道提刑按察司僉事,升任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巡視巴陵時,有三百名囚犯因憤怒龔乙曾主張興辦銀利,掘開其祖墳並燒燬其家,燒死三人。官府以謀財害命定罪,張孔孫認爲是情有可原,減輕其罪。後升爲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任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很快升爲侍御史,代理御史臺事務。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再次入相,向皇帝進言:“阿合馬專權十年,親信都迎合他,迅速升官,佔據高位;唯獨劉宣、張孔孫二人,始終安守本分,未曾改變。”於是任命劉宣爲吏部尚書,張孔孫爲禮部侍郎。不久,張孔孫升任禮部尚書,後任命爲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爲肅政廉訪司,他仍任使職,於大名府任職,將扣押的贓物五千斛用於賑濟饑民。後官至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不久,被任命爲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力興辦學校。有大臣獻上三百餘里的舊河堤給太后,張孔孫上奏建議全部歸還百姓,皇帝採納。後升任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審理鹽場案件,發現民尹執中兄弟被誣陷爲強盜,張孔孫查明真相,予以平反。後被召回,官至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參與中書省事務。丞相完澤去世後,張孔孫與陳天祥上書推薦和禮霍孫爲宰相。
當時發生地震,皇帝下詔求治災之道,張孔孫提出八項對策:對遠方蠻夷國家不可窮兵黷武;濫設官職和放縱處罰不可再次任用;賞善罰惡不可頻繁赦免;禁止私賣寶物;供佛無益,不可耗費國庫;上下奢侈,不可不提倡節儉;官僚冗雜,不可不精簡;太廟神主不可不按時祭祀。皇帝全部採納並嘉獎,賞賜鈔票五千貫。他又多次上疏建議:七十歲致仕者應加一官階;服喪期滿者應等待起復;宿衛人員冒名頂替者必須革除;州郡官員必須嚴格遴選,長期任職的達魯花赤應適當升遷;應增加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立國子監學生,配備曲阜孔廟的灑掃人員;宰相職位應適當啓用儒臣,不可只任文官;對故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以及廉希憲等應分別追贈諡號。之後,他請求告老還鄉,被任命爲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退休,仍保留集賢大學士身份。大德十一年去世,終年七十五歲。
張孔孫一向以文學聞名,擅長彈琴,能畫山水竹石,騎射功夫尤其突出。他當官後,常有正直忠言和有益主張,受到士人廣泛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