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五節

孟子謂蚳鼃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爲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蚔鼁諫於王而不用,致爲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爲蚔鼁,則善矣;所以自爲,則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   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孟子對蚔鼁說:“你放棄靈丘的職位,請求擔任士師(掌管刑獄的官職),這看起來是合情合理的,因爲這個職位可以讓你發表意見。但現在已經幾個月了,你還不能說話(即沒有發揮作用)嗎?”蚔鼁勸諫國君卻未被採納,只好作爲臣子離開。齊國人說:“蚔鼁這樣做,確實是好的;但他是爲自己打算,我就不明白了。”公都子把這件事告訴了孟子。

孟子說:“我聽說過一種說法:有固定職務的人,如果不能勝任職責,就要離開;有言論職責的人,如果不能發表正確意見,也要離開。而我既沒有固定的職位,也沒有發表意見的責任,那麼我進退之間,豈不是輕鬆自在、綽綽有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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