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文公·文公六年
六年春天,安葬了許僖公。夏天,季孫行父出使陳國。秋天,季孫行父前往晉國。八月乙亥日,晉侯歡去世。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晉國。安葬了晉襄公。晉國處死了自己的大夫陽處父。晉國大夫狐射姑逃亡到狄國。由於有閏月卻不通報月份,仍然去宗廟朝拜,這是不符合禮制的。
【傳】
六年春天,晉國在夷地舉行軍事演習,只保留兩支軍隊。派狐射姑統領中軍,趙盾作爲副手協助。陽處父從溫地歸來後,改在董地舉行演習,並更換了中軍統帥。狐射姑原是成季(趙盾的同族)的部下,因此支持趙盾,認爲趙盾有能力,說:“讓有能力的人掌政,是國家的利益。”於是上級就同意了這一變動。從此,趙盾開始主持國家政事,制定各項制度,修正法律與罪責,減免冤案與重刑,處理逃亡者,整頓以往的弊端,恢復原有等級制度,繼續設置常任官職,解除長期滯留的官職。制度制定完成後,交由大傅陽子和太師賈佗負責,在全國推行,作爲國家的常規法度。
臧文仲因爲陳國與衛國關係和睦,想與陳國交好。夏天,季文子出使陳國,順便娶了陳國的女子爲妻。
秦國國君任好去世。他讓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虢(金鹹虎)——作爲殉葬者。這三人都是秦國的賢才。國人對此深感哀痛,爲他們創作了《黃鳥》這首詩。君子評論說:“秦國國君不成爲諸侯盟主,確實是應該的。人死後連賢才都拋棄,這實在令人痛心。古代先王去世時,還能留下制度規範,何況是毀滅賢能之人呢?《詩經》說:‘人們說賢才已逝,國家就陷入衰敗。’這正是沒有賢才的體現。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們呢?”古代的聖明君主深知生命短暫,因此事先培養賢才,形成道德教化,把他們的德能傳播出去,合理分配資源,留下言語教誨,制定度量標準,樹立典範,建立制度法度,傳授訓誡,教導人們防範禍患,把責任和職位固定下來,確立禮制規範,使百姓不偏離本分,百姓依靠這些制度得以安居樂業,這纔是聖王的做法。如今即使沒有遺留制度給後代,卻又殺害賢才以殉葬,這樣的君主已經不可能再有作爲。所以君子認爲,秦國從此不會再向東征伐了。
秋天,季文子準備出使晉國,派人爲他去詢問喪禮的具體規矩。那人問:“這有什麼用呢?”季文子回答:“防備意外情況,是古代賢明君主的教育之道。如果事先準備卻找不到,確實困難,但多問一點又有什麼害處呢?”
八月乙亥日,晉襄公去世。晉靈公年幼,晉國人在動盪中想擁立年長的君主。趙盾說:“應立公子雍。他品行端正且年長,先君很喜愛他,而且他與秦國關係密切。秦國是舊日盟友。立一位品德優良的君主,國家才穩固;遵循長幼之序,事情才能順利;立受先君喜愛的人,人民會更孝順;與舊友結盟,國家才得安定。正是因爲國家陷入困境,才希望立年長君主,這四點具備,難關自然可以化解。”賈季則說:“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受兩位國君寵愛,立她的兒子,百姓才能安心。”趙盾反駁道:“辰嬴地位低下,排在九個妾中,她的兒子有什麼值得令人震驚的呢?況且她身爲寵妾,還爲二位君主所寵,這本身就是不正當的。先君若不能追求高位,反而被貶到小國,這說明他的地位卑微。母親淫亂,兒子受寵,毫無威信。陳國又小又遠,沒有依靠,如何能安心呢?杜祁是因君主的恩寵,讓位給逼姞,自己位居第四,先君因此喜愛他的兒子,讓他去秦國擔任副卿。秦國強大且靠近,足以作爲支持。母親賢德,兒子受愛,足以震懾人民,立他不是更好嗎?”隨即派先蔑和士會前往秦國,去迎接公子雍。同時,賈季也派人去陳國召公子樂。趙盾派人在郫地殺了公子樂。賈季怨恨陽子改換了自己在晉國的地位,也深知自己在晉國無靠山。九月,賈季派續鞫居殺害陽處父。史書記載“晉國殺了大夫”,這是侵奪國家權力的表現。
冬季十月,襄仲前往晉國,參加晉襄公的葬禮。
十一月丙寅日,晉國殺了續簡伯。賈季逃亡到狄國。趙盾派臾駢護送他的家族成員。在夷地舉行軍事演習時,賈季下令處死臾駢。臾駢的部下想要全部殺光賈氏家族來報仇。臾駢說:“不行。我聽說《前志》上說過:‘敵人的恩惠和怨恨,不在後代。’這是忠誠的體現。如果我對賈季有禮,卻因爲私人怨恨,就去報復,這恐怕不妥。我不能借他人地位來滿足私仇,這不是勇敢;讓仇恨加深,反而加劇怨恨,這不是智慧;以私人恩怨損害國家利益,這不是忠誠。如果放棄這三點,又怎能服侍賢明的君主呢?”於是,他把賈氏家族的所有財物、器物、錢財都準備齊全,親自帶人護送,送到邊境,送他們離開。
閏月不報告朔日,是不符合禮制的。設立閏月是爲了糾正時間,使時間更準確,時間準確了才能安排事情,事情妥當了才能讓人民生活安定,這是治理國家的根本。不報告閏月和朔日,就是拋棄了時間制度,又怎麼去治理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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