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昭公·昭公二十九年

【經】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於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公如晉,次於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詣卒。秋七月。冬十月,鄆潰。   【傳】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於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尹固之復也,有婦人遇之周郊,尤之,曰:「處則勸人爲禍,行則數日而反,是夫也,其過三歲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趙車入於鄻以叛,陰不佞敗之。   平子每歲賈馬,具從者之衣屨,而歸之於乾侯。公執歸馬者,賣之,乃不歸馬。衛侯來獻其乘馬曰啓服,塹而死,公將爲之櫝。子家子曰:「從者病矣,請以食之。」乃以幃裹之。   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遂入羔裘。齊侯喜,與之陽穀。公衍、公爲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爲之母曰:「相與偕出,請相與偕告。」三日,公爲生,其母先以告,公爲爲兄。公私喜於陽穀而思於魯,曰:「務人爲此禍也。且後生而爲兄,其誣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爲大子。   秋,龍見於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有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之。夏後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後。夏後饗之,既而使求之。懼而遷於魯縣,範氏其後也。」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鬱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爲上公,祀爲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ⅰⅰ之《姤》ⅰⅳ,曰:『潛龍勿用。』其《同人》ⅰⅵ曰:『見龍在田。』其《大有》ⅵⅰ曰:『飛龍在天。』其《夬》ⅷⅰ曰:『亢龍有悔。』其《坤》ⅱⅱ曰:『見羣龍無首,吉。』《坤》之《剝》ⅶⅱ曰:『龍戰於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獻子曰:「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也?」對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爲句芒,該爲蓐收,修及熙爲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爲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爲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着範宣子所爲刑書焉。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爲被廬之法,以爲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爲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爲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爲法?蔡史墨曰:「範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爲下卿,而幹上令,擅作刑器,以爲國法,是法奸也。又加範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氏,趙孟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公元前510年,春季,國君從乾侯返回,定居在鄆地。齊國國君派高張前來弔唁國君。國君前往晉國,途中駐紮在乾侯。夏季四月庚子日,叔詣去世。秋季七月。冬季十月,鄆地發生叛亂。

這一年春季,國君從乾侯返回,住進鄆地。齊國國君派高張來慰問國君,稱他爲“主君”。子家子說:“齊國國君地位卑微,竟把君主當作普通人物來對待,國君受此屈辱。”國君前往乾侯。三月己卯日,京師殺了召伯盈、尹氏固以及原伯魯的兒子。尹固被救回來時,有一個婦人在路上遇見他,責問他:“平時勸人做壞事,出門幾天就返回,這種丈夫,恐怕已經犯錯三年了。”

夏季五月庚寅日,王子趙車進入鄻地發動叛亂,被陰不佞打敗。

平子每年販賣馬匹,都會準備隨從的衣物和鞋襪,然後將這些東西帶回乾侯。國君抓到那些送馬的隨從,把馬賣掉,不再把馬送回去。衛國國君送來一匹戰馬,名叫“啓服”,但馬被坑死,國君打算把它做成棺材。子家子說:“隨從們病了,應該用食物來餵養他們。”於是國君用帷帳包好這匹馬,用來餵養隨從。

國君賜給公衍一件羔羊皮衣,讓他去齊國國君那裏獻給龍輔,後來自己又把皮衣拿回來。齊國國君很高興,答應把陽穀送給公衍。公衍和國君同時出生,他的母親一起出門。公衍出生時,國君的母親說:“我們一起去出門,也請一起告訴別人。”三天之後,國君生了兒子,母親先告訴了國君,國君於是稱他爲“兄長”。國君私下裏因得到陽穀而高興,但又思念魯國,說:“一定是人爲的陰謀導致這種禍事。而且後出生的人反而被當作兄長,這種誣陷已經很久了。”於是將原來的繼承人廢黜,改立公衍爲太子。

秋季,龍在絳地郊外出現。魏獻子問蔡墨說:“我聽說,沒有生物比龍更神祕了,因爲它根本無法被生出來,所以稱它爲有智慧,真的嗎?”蔡墨回答說:“人其實不知道,不是龍真正有智慧。古代曾經豢養過龍,所以國家設有專門侍奉龍的家族,比如‘豢龍氏’和‘御龍氏’。”獻子說:“我也聽說過這兩個家族,但不知道它們具體是怎麼回事?”蔡墨回答:“從前有飂叔安,有個兒子名叫董父,特別喜歡龍,能瞭解龍的喜好,用食物餵養它,於是大量龍都歸順於他。他於是開始飼養和馴化龍,用來侍奉帝舜。帝舜賜給他姓董,氏名爲豢龍,封他在鬷川,鬷夷氏就是後來的後代。因此,帝舜的世系中世代都有養龍之人。到了夏代的孔甲,他褻瀆了上天,帝舜賜他乘着龍,河、漢兩處各賜兩隻龍,每對都有雌雄,但孔甲無法喫掉,又沒有得到豢龍氏的傳承。陶唐氏衰落後,後人有劉累,他向豢龍氏學習如何馴養龍,然後侍奉孔甲,能夠餵養龍。夏后帝嘉獎他,賜他姓御龍,以取代豕韋氏的職位。後來,其中一隻母龍死了,劉累偷偷把龍做成肉醬來獻給夏後,夏後喫了之後,後來又派人尋找。劉累害怕,便遷居到魯縣,其後代是範氏。”獻子問:“現在爲什麼沒有龍了?”蔡墨回答:“萬物各有其職責,職責需要不斷操守和維護,如果一天失去職責,就會立刻死亡。如果職責失守,人就不會得到食物,動物也無法生長。一旦職責被拋棄,萬物就會沉寂,無法繁衍。因此,天地間有五大官職,被稱爲‘五官’。這些官職世世代代繼承姓氏,被封爲上公,並被供奉爲貴神。國家祭祀的社稷五祀,就是這五大官職的體現。主管木的叫句芒,主管火的叫祝融,主管金的叫蓐收,主管水的叫玄冥,主管土的叫后土。龍屬於水的生物,而水官現在失職了,所以龍無法自然出現。否則,《周易》有記載:在《乾》卦第十一的《姤》卦第四爻說‘潛龍勿用’;在《同人》卦第十五的《同人》說‘見龍在田’;《大有》卦第二十五說‘飛龍在天’;《夬》卦第十四說‘亢龍有悔’;《坤》卦第二十二說‘見羣龍無首,吉’;《坤》卦的《剝》卦第二十二說‘龍戰於野’。如果人們不能日日見到龍,又怎麼能理解它的存在呢?”獻子又問:“國家祭祀的這五官,是哪個朝代、哪個家族建立的?”蔡墨回答:“少皞氏有四位輔臣,分別是重、該、修、熙,他們分別掌管金、木和水。重被任命爲句芒,該爲蓐收,修和熙爲玄冥,世代職責不變,使窮桑地區得以發展,這便是其中的三個祭祀。顓頊氏有個兒子名叫犁,被任命爲祝融;共工氏有個兒子叫句龍,被任命爲后土,這便是另外兩個祭祀。后土主管土地之神,稱爲社;稷是田地的管理者。烈山氏的兒子叫柱,被任命爲稷,從夏朝開始就祭祀他。周代的棄也被任命爲稷,從商朝開始便一直祭祀下去。”

冬季,晉國的趙鞅、荀寅率軍修築汝濱城池,隨後徵稅,徵收了一整鼓的鐵,用來鑄成刑鼎,上面銘刻了範宣子制定的刑法。孔子說:“晉國恐怕要滅亡了吧!他們喪失了法度啊。從前晉國繼承唐叔所傳的法度,用它來管理百姓,卿大夫按等級各守其職,百姓因此尊敬貴人,貴人也因此能堅守家業。貴賤有別,這便是法度。晉文公正是因爲有這種法度,設立執秩之官,制定被廬之法,才成爲盟主。如今他們拋棄了這種法度,反而鑄造刑鼎,把法律刻在鼎上,百姓就只聽命於刑鼎,還怎麼尊敬貴人?貴人又有什麼可以守護的產業?如果貴賤秩序混亂,這還能治理國家嗎?況且,範宣子制定的刑法,不過是夷地蒐獵時的臨時命令,是晉國混亂局面的體現,怎麼能當作國家法律?蔡史墨曾說:‘範氏和中行氏恐怕會滅亡吧!中行寅身爲下卿,卻干預上位事務,擅自制造刑器作爲國家法律,這是違法行爲。又把範氏的權力剝奪,這便是滅亡的徵兆。至於趙氏,趙孟也參與了這件事。不過,如果他們還能以德行自持,或許還能避免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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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於前502年,死於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後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後爲魯國太史 。左氏世爲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爲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於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並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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